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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接受王冬梅等同志请辞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河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委员的决定

原标题:关于接受王冬梅等同志请辞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河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委员的决定

来源:河北省政府网站

?关于接受王冬梅等同志请辞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河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委员的决定

(2021年12月3日政协河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王冬梅、杨泰安、张绍廉、张俊杰等委员提出,因年龄原因,请求辞去政协河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委员。政协河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根据政协章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接受王冬梅等委员的请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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