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泉州:开展“关键少数”旁听庭审做深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
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委网站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现在开庭。带被告人到庭……”
11月19日上午9:20,伴随着法槌的敲响,泉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原支队长、三级高级警长肖某犯受贿罪,徇私枉法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在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审理。
在泉州市纪委监委、市委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的精心组织下,一场生动的全市政法系统“关键少数”旁听庭审警示教育随之展开。
为进一步扩大警示教育覆盖面,组织方严格落实各项纪律和防疫规定,首次采取“现场+远程”方式,同步“云直播”庭审。“包括市县两级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在家领导班子成员,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县两级公安局中层正职,基层派出所负责人等政法系统领导干部,共计785人参加了此次旁听庭审。”市中级人民法院现场工作人员介绍说,现场旁听53人,法院远程视频系统同步旁听732人。
“此时此刻在被告席上,我的内心充满了悔恨,恨自己的贪婪,恨自己迷失在欲望之中,恨自己辜负了组织的教育和培养,辜负了领导和同事的关心和信任,恨自己玷污了穿了三十几年的警服,抹黑了闪光的警徽,恨自己给家人带来了痛苦和耻辱,在此我向组织、老领导、老同事以及我的家人发自内心地说一声‘对不起’……”在庭审现场,肖某对自己行为深刻忏悔。
旁听人员在庭审现场和“云”现场观看法庭调查举证、法庭辩论、被告人陈述、宣判等环节,真切地感受到法律的神圣与威严。旁听庭审后,与会人员纷纷表示,庭审令人震撼、发人深省,作为政法干部,要以案为鉴保持清醒,不断提升政治素养,坚守理想信念,秉公用权,严守廉洁自律防线。
据悉,近年来,泉州市纪委监委将深化警示教育作为一体推进“三不”的重要内容,做深查办案件的“后半篇”文章,分层分级、分领域分行业开展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并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出台开展“旁听庭审”加强警示教育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意见,建立职务犯罪案件旁听庭审常态化机制,将警示教育前移到庭审一线,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深刻汲取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教训,真正做到以案为鉴、警钟长鸣。今年截至10月,全市共组织旁听庭审50次2730人次,参观警示教育基地577次1.85万人次,开展警示教育4089场次31.9万人次参加。
“旁听庭审是党员干部接受警示教育和普法教育的生动课堂,通过‘身边案’警示‘身边人’,可以切实增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泉州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之以恒开展典型职务犯罪案件旁听庭审,努力提升廉政教育“到达力”,教育和引导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提前打好“预防针”,时刻“敲警钟”,早日“治未病”。(泉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