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河南:坚决打好打赢涉法涉诉信访案件集中评查化解攻坚战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强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检察办案的一贯要求。
信访,往往涉及的都是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河南省检察院坚决贯彻落实河南省委及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央第九督导组要求,聚焦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化解工作、案件评查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短板,多措并举提质效、抓进度、强攻坚,压实责任、传导压力、加压推进,持续加大信访化解力度,取得阶段性成效。
强力攻坚案件多、任务重问题
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具有数量多、成因复杂、化解难度大等特点。对此,河南检察机关深化落实“三个力量”要求,即必须调集力量、加强力量、集中力量,进行强力攻坚:
——按照业务类别把中央督导组交办线索案件分流到各业务部门,由部门负责人带头领办、全员上阵,严格落实专人负责、部门负责人把关、分管院领导审核工作机制,确保按时对表交账。
——对中央督导组重点关注案件,在全省三级院抽调骨干员额检察官组成专案组开展评查,明确部门负责人和包案领导,一案一组、专案专报,切实做到独立评查、集体研究、包案领导审核办结,确保评查高质高效。
——对反映省级检察院办案人员的信访线索,区分不同情形,从下级检察院调集力量评查,确保客观公正。
倒逼解决时间紧、推进慢问题
记者了解到,河南检察机关把“三出七回”作为倒逼提高效率的重要抓手,在甄别分流、卷宗调取、跟踪督促上下功夫,切实加快办理进度。
区分情况,快速分流。全省三级检察院对于中央督导组有明确办理意见的,严格落实;无明确意见的,依据信访人诉求、案件性质匹配承办部门;涉及多项诉求的,合理拆分后交多部门分头办理;诉求不明确、承办部门有争议的,会商研究确定分流方向,确保当日接收、当日分流,一个不拖、一个不漏。
加强协作,及时调卷。河南省检察院健全与省高级法院快速调卷协作机制,专人负责、统一调卷,确保重点关注案件当天调取卷宗、其他案件3日内调齐卷宗。
明晰责任,强力督办。在做好“细化”这篇文章上,河南省检察院实行台账式管理、项目化推进,明确办理时限和要求,坚持专人督办、重点督办、每日督办,做到当天交办线索清、卷宗材料交接清、办理进度清,每天定时向省教整办上报办结进展、息诉化解情况,确保工作不疏漏、不脱节、不拖沓。
评查剑指搞形式、走过场问题
为严防有的信访案件简单“回娘家”、案件评查“走过场”,河南省检察院就进一步严格落实评查化解各项制度下功夫,提出落实“三个必须”要求——
坚持把“一案三查”落实到位。压实责任,每一起案件均认真查阅卷宗、核查全案证据,切实查清信访案件本身是否存在错误或瑕疵、当事人诉求是否合理、原信访化解工作是否到位。
坚持把“两见面”制度落实到位。凡是中央督导组交办案件线索,承办部门接到案件后第一时间与反映人取得联系、见面沟通,及时与案件承办人、相关知情人联系见面、摸清情况,办结后当面向反映人反馈结果、释法说理。
坚持把全方位评查落实到位。围绕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办案程序、实体处理、信访化解等进行全面深入评查,看司法理念、看工作规范、看释法说理、看能力素质、看为民态度、看办案时限、看作风形象,切实把问题找准找深找透,确保评查结论经得起检验。
结合解决化解难、息诉难问题
评查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既要把准事实关、法纪关,更要严把处置关,做好结合文章,力争案结事了人和。针对此,河南省检察院深化落实“三个把关”要求,着力解决化解难、息诉难的问题。
与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相结合。河南省检察院健全完善“一三四”工作法和面对面接谈等工作机制,强化释法说理,积极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行动,通过公开答复、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社会救助等方式,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
与履行检察机关“双重责任”相结合。河南省检察院持续开展七个法律监督专项、“四个百日攻坚”,注重顺线深挖,既敢于刀刃向内,又勇于强化监督,着力解决执法司法突出问题。
与推进建章立制长效长治相结合。河南省检察院针对案件评查发现的问题,反向审视检察履职、内部管理、诉源治理等方面的短板弱项、痛点堵点,分2批梯次修订完善82项制度规定,持续推动教育整顿往深里走、往实里走。(正义网郑州12月2日电\见习记者刘亭亭通讯员孟祥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