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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口出生率首次跌破1%!人口负增长时代即将来临?

原标题:全国人口出生率首次跌破1%!人口负增长时代即将来临?

2020年中国人口出生率为8.52‰,首次跌破1%,人口自然增长率则降至1.45‰,近期《中国统计年鉴2021》(以下简称《年鉴》)中披露了这些数据。继今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后,再一次对人口问题敲响警钟。

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副研究员黄匡时向《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这传递了两个信号:一是我国进入了超级少子化时代,需要积极、系统、全面、前瞻的生育政策来应对;二是粗出生率越来越接近粗死亡率(7.07‰),预示人口负增长即将来临。

《年鉴》显示,进入21世纪后,多数年份人口出生率在12‰上下,自2016年开始连续4年下降,人口自然增长率也降至最低。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表明,2020年我国孕龄妇女总和生育率为1.3,仍处于较低水平。总和生育率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妇女在育龄期间,每个妇女平均的生育子女数。通常将总和生育率2.1作为世代更替水平。从1992年开始,中国总和生育率即低于2.1。

在放开生育上,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实施“单独二孩”,2015年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全面两孩”政策。2021年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做出“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的决策。取消社会抚养费,存在几十年的“超生罚款”退出历史舞台。各地政策也调整了鼓励政策,给予了夫妻更多的假期和奖励措施。

人口出生率新低

与生育相对应的是婚姻。2020年结婚登记人数为814.33万对,是2003年(811.4万对)以来的新低。《年鉴》数据显示,结婚登记对数自2013年1346.93万对的历史高点后,已连续第七年下降。2020年离婚对数为433.90万对,较2019年470.06万对的高点有所下降。

“结婚少了、离婚多了、结婚晚了”,任泽平团队在其《中国婚姻报告2021》中总结道。25~29岁接替20~24岁人群成为新的结婚“主力军”,高年龄层段(40岁以上)结婚登记占比大幅上升。东南沿海等经济发达地区,结婚率普遍偏低,例如上海、浙江、广东等地。

婚姻背后,是出生率降低、性别比失衡。出生率下滑长期影响适婚年龄人数,进而导致结婚对数下滑。“90后”比“80后”少约3100万,“00后”比“90后”少4100万。当前结婚年龄主力25~29岁(“90后”)人口大幅下滑。

民政部社会事务司二级巡视员杨宗涛曾表示,适婚人口总数下降是当前结婚率下降的最主要原因。这源自中国自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开始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出生人口数量减少。婚姻观念的变化、高等教育的普及也对此产生了影响。

对于男女人口性别比例失衡,《年鉴》显示,2020年总人口性别比为104.80(女性=100)。广东、海南、西藏的人口性别比最大,分别为113.08、112.86和110.32。东北三省的性别比最小,其中辽宁、吉林女性多于男性,人口性别比分别为99.70和99.69。

吉林大学人口、资源与环境研究所所长王晓峰对媒体表示,在年龄结构上,吉林的老年人口抚养比占21.47%,高于全国平均值的19.74%,而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中,女性的总数高于男性,这就导致吉林老年女性占比偏高。从人口构成上,吉林的外流人口中,青壮年男性居多,导致留在本省的女性及老年人相对较多。此外,在出生性别偏好上,吉林不存在男性偏好,甚至还存在一定程度女性偏好。

未来性别比例或许对婚姻问题产生影响。《年鉴》显示,在5~24岁年龄段中,性别比较高,其中15~19岁的人口性别比最高为116.12,更小年龄段中有所下降,但0~4岁性别比仍为110.98。

农村地区的性别失衡更为严重。全国乡村人口性别比是107.91,其中14个省份乡村男女性别比大于110,包括北京120.21、上海130.93、福建110.94等。相较之下,河北、河南、四川、重庆等11个省份的城市人口性别比小于100。

鼓励生育政策

各个省区市针对自己的情况,也做出了相关的政策调整以鼓励生育。今年8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此后多个省区市陆续启动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这些条例中,普遍增设或提及了“育儿假”。

“‘三孩’政策效应短期来看预计不会有很大的效应,毕竟生育三孩的人群相对有限。二孩政策的累积效应经历了过去几年的释放,目前累积效应在减弱,急需政策引导。”黄匡时说。

近期已通过的《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条例》)中,出现了出生人口“整体呈断崖式下降趋势”的表述。据安徽省全员人口数据库统计,2017年至2021年,安徽省出生人口分别为98.4万、86.5万、76.6万、64.5万、53万(预测),年增长率为-12.1%、-11.4%、-15.8%,-17.8%,整体呈断崖式下降趋势。

安徽大学人口研究所所长孙中锋认为,在女性生育意愿下降、全省育龄妇女人口总量大幅减少、人口流出趋势无明显变化等难以改变的背景下,即使“三孩”政策开始实施,如果没有强有力的配套生育支持政策出台,生育率低迷问题将会长期存在。

目前《条例》已正式通过,并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表明,一对夫妻可生育三个子女。并在原有基础上延长婚假十天,婚假期间,享有的工资等福利待遇不变。

对符合《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给予以下奖励: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基础上,延长产假六十天;男方享受三十天护理假;在子女六周岁以前,每年给予夫妻各十天育儿假。职工在前款规定的产假、护理假、育儿假期间,享受其在职在岗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

江苏和吉林两省在条例中提及了育儿假,但并没有列出详细的实施办法。如江苏省规定,“推动实行父母育儿假制度。育儿假的具体实施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吉林省则表示,“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或企业事业单位设立父母育儿假。”

而陕西生育三孩的女性,甚至可得到半年的奖励假。《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中称,女职工生育三孩的,再给予半年奖励假,其配偶增加护理假十五天。

育儿假也长达三十天。据其征求意见稿,合法生育的父母在子女一至三周岁期间,每年给予父母双方各不低于三十天的育儿假。职工在婚假、产假、护理假和育儿假期间按出勤对待,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有舆论认为,此举可能解决不了生育率低的问题,反而会增加女性找工作的困难。有居民通过人民网领导留言板表示,不敢生是因为怕失业,“生娃面临着岗位调动,产假期间职位被顶替等风险”,长时间的产假后公司可能已经忘了自己是谁。

黄匡时表示,假期与就业确实存在一定程度上的互斥关系,但是欧美很多国家女性生育假期更长,生育假期也并没有给这些国家的女性就业带来很大的影响,尤其是北欧国家,女性劳动参与率不低。因此,需要从性别平等和家庭工作均衡的角度去协调好女性生育与就业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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