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连云港市赣榆区:两地“同步施工”的工程机械
来源:江苏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为社区干部,我为了个人利益,侵占集体资金,我诚恳向组织检讨,接受组织处理……”日前,连云港市赣榆区某镇一社区干部宋某在接受组织调查时,对所犯错误悔恨不已,当场检讨。
前不久,赣榆区某镇纪委接到群众举报,反映该镇一社区干部宋某利用建设公墓机会,虚增挖掘机工时吃回扣。镇纪委迅速抽调人员组成调查组对该线索进行核实。经了解,该镇自2019年8月实行殡葬改革,并在该社区选址建设公墓,社区干部宋某负责处理土地农作物清除、机械施工工时记录等工作。
“在协助镇党委建设公墓期间,机械施工是怎么安排的?”调查人员开门见山地问道。
“开始找了本社区小宋的挖掘机,因没时间,他帮忙联系邻村苗某的挖掘机和傅某的铲车。”宋某镇定地回答。但当问到工时和工程款的时候,宋某要么遮遮掩掩,要么以时间长记不清为由推脱。
调查组决定兵分两路,一路找苗某、傅某谈话了解情况,一路到相关单位调阅机械施工明细及工程款。
经查阅账目,该工程已分别支付苗某、傅某机械使用费用70330元、35520元。随后,调查人员找到苗某询问工程款具体情况。
“61360元。”苗某查了下手机记录,脱口而出。
“不是70330元吗?”调查人员质疑道。
“这个……”苗某犹豫起来,支支吾吾,“说了不太好吧……”
“把实情说出来,不要有所顾虑。”调查人员耐心做苗某的思想工作。
苗某颇有为难地说,他有两个工地。每次结算的时候,宋某让其增加工程量,由于不愿配合,就把另一工地的记工单给了宋某,多出的 8970元也都转给了宋某,并出示了转账记录。
同样,宋某将通过傅某多报出16320元据为已有。
至此,群众反映宋某吃回扣的问题真相大白。
宋某清楚再也隐瞒不下去了,只得交代了实情。原来,建设公墓期间一直是宋某一人记录工时,每次结算时,为了从中获利,就让苗某和傅某增加一些工程量,苗、傅二人抹不开面子,就把在别处施工的记录交给宋某,就这样,宋某利用职权,让工程机械上演了同时两地施工的“好戏”。
作为社区干部,宋某利用职务之便,虚报工程量,套取工程资金25290元。最终,宋某被给予党纪处分,套取的工程资金也按规定返还。(尹丹丹谢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