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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丨虚假证明办销户 纪委查真相转作风

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丨虚假证明办销户纪委查真相转作风

“谢谢纪委的同志,我的户籍终于恢复了,这下办什么事都方便了。乱开证明的行为就应该治一治......”2021年9月的一天,都安县某乡镇一村民韦某某手拿着崭新的户口本高兴地对乡纪委的同志说。

原来,2021年8月的一天,该乡纪委接待了一个身份特殊的农村妇女韦某某。韦某某反映2021年7月她去办理港澳通行证时发现身份证无法读取,于是到乡派出所补办身份证,却被民警告知其户口已于2020年10月注销,而销户业务办理者是他前家公。

未死之人被“死亡”,且有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这事非同小可,是否涉及违反纪律问题?收到材料后该乡纪委联合县纪委监委对情进行调查。

经过走访当地群众和到民政、村委等部门了解,2005年,未达到结婚年龄的韦某某经人介绍认识了该乡某村委副主任蒙某某的儿子蒙某,但因为未达法定结婚年龄,蒙某某便利用职务之便,以村委会名义出具韦某某已达婚姻法定年龄证明,帮助蒙某与韦某某顺利办理结婚登记。

婚后两人关系破裂,韦某某便离家出走多年未归。期间蒙某又想与他人重组家庭,但碍于韦某某的婚姻关系未得到解除,于是其父蒙某某又利用职务之便私自出具前儿媳韦某某于2019年10月在家病逝的死亡证明,并亲自到乡派出所办理销户手续,让其子蒙某以婚姻状况为“丧偶”的状态与罗某登记结婚。就这样,韦某某的户籍不知不觉地被注销了,直到2021年7月她用身份证办理通行证才发现问题。

掌握全面情况后,该县纪委监委督促该乡派出所按照户籍管理工作相关要求及时完善和审批材料,恢复韦某某身份信息。同时对蒙某某擅自出具虚假证明,损害群众的切身利益的行为进行教育和查处,2021年9月,蒙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作为一名党员、村干部,我没能分清工作与家庭的关系,利用职务之便利处理家庭矛盾,这样既伤害了别人,也违反了工作纪律。我深刻认识到自己问题的严重性,感谢乡纪委的同事及时纠正我的错误,我一定改过自新!”蒙某某对自己的违纪行为懊悔不已。

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反工作纪律,往往给群众生产生活带来极大不便,甚至严重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必须切实转变干部工作作风,带动形成优良党风政风社风。

今年以来,都安县纪委监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维护群众正当合法权益为己任,督促各单位各部门“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使其真抓、真管、真严,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凝心聚力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题;同时强化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对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坚决督促纠正和查处。今年查处违反工作纪律案件42起,其中给予党纪处分20人,政务处分 6人。

“我们还深化党风廉政教育工作,通过警示教育大会、廉洁短信、廉洁书画作品征集、读书班等形式,教育督促党员干部要清醒地分清公与私,正确处理好工作和生活的关系,注重培养良好的家风、从严治家,把好家庭观和亲情关,不借着工作中的头衔和称呼谋求私利......”该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陆巍然表示。今年该县召开相关警示教育大会4期,发送廉洁短信15万余条、征集廉洁书画作品30余幅、举办廉洁读书班1次。(都安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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