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全省法院统一开展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活动
来源:山西日报客户端
为进一步深化全省法院“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积极回应群众对执行案件的关注,巩固扩大今年以来执行案款清理发放成效,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11月18日,我省三级法院统一组织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活动在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
上午10时30分,在最高人民法院宣布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活动启动后,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冯军在山西分会场宣布“山西法院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活动”启动,全省共116个法院集中发放现场同时开始案款发放活动。此次活动是最高院开展全国法院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活动的一部分,更是我省开展“三晋执行护民生”集中执行行动的重要组成内容。
“今年以来山西省三级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176735件,执结133573件,执行到位标的301.44亿元。特别是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全省法院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深化执行案款清理发放工作,目前已将64026件案件中执行到位的124.76亿元案款,在法定期限内发放给申请执行人,及时兑现了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对历史积存的9378案16.5亿元执行案款进行逐笔核查、逐案比对,目前已全部清理发放给相关案件当事人。”活动现场,省高院执行局局长丁毅向最高院汇报山西执行案款的发放情况,并表示山西法院将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涉民生案件案款实实在在发放到每一位案件当事人手中,真正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随后,在我省众多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活动中,太谷县人民法院举行的“500万元涉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案款集中发放活动”与最高院进行了现场连线。太谷法院院长孟记光介绍:“本次发放案款的案件为系列案件,涉及案件45件,涉及执行申请人266人,均为涉企农民工。由于该案涉案数量和涉案申请执行人众多,涉案标的款数额较大,案件处理的是否得当事关社会的和谐稳定和人民法院的司法权威,所以自立案起我们就按照‘优先接待、优先立案’的原则,简化立案程序,确保申请人及时有序立案。”
该案在审理阶段便存在当事人诉求时间节点不一的问题,面对此种清形,太谷法院始终秉持“立案一批、解决一批、偿付一批”和涉民生案件“优先执行”的原则开展执行工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对被行人的银行存款、房产、股票、有价证券、车辆等财产采取了查封、扣押、冻结、拍卖等强制措施,并将被执行单位的法人代表信息列入到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持续对案件进行监督跟踪后,最终执行到位500余万元的案款,使案件的执行取得了重大进展。
据统计,活动当天全省法院共发放执行案款金额11.88亿元,涉及案件1644件,领取案款的当事人1889人,全省法院还邀请了158名人大代表、152名政协委员、73名特约监督员见证本次活动。(闫书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