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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通报宏福苑社区局部聚集性疫情问责调查及处理情况

来源:新华社

原标题:本市通报宏福苑社区局部聚集性疫情问责调查及处理情况

北京市纪委监委11月6日发布:近日,昌平区纪委监委成立调查组,针对北七家镇宏福苑社区发生局部聚集性疫情,围绕疫情防控工作是否存在失职失责问题开展问责调查,并对调查及处理情况进行通报。

据发布,2021年10月22日0时至10时,北京新增4例京外关联本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均居住在昌平区北七家镇宏福苑小区。根据流调等发现,确诊病例中刘某敏、陈某林二人于10月12日至10月15日前往内蒙古自治区自驾旅游,10月16日返京。10月17日至10月20日,刘某敏、陈某林在已有相关症状后多次外出购药、就餐、邀请多人到居所打牌。昌平区宏福苑西区“德胜康大药房十一分店”、宏福苑小区“高远百康大药房”在向二人多次出售退烧、止咳、感冒、咽痛咽干类药品过程中,未依照规定要求购买人进行“健康宝”扫码登记、体温测量,未进行药品销售信息实名登记。10月22日刘某敏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刘某敏、陈某林等人返京后通过共同生活、聚餐、组织打牌等聚集性活动导致多人被感染新冠肺炎。目前,确诊病例刘某敏、陈某林和涉事两家药店负责人已被立案侦查。

经查,10月18日晚,昌平区有关部门下发排查内蒙古阿拉善盟来(返)京人员通知。10月19日,北七家镇要求各村、社区通过“敲门行动”或电话方式进行摸排。宏福苑社区当日组织社区“两委”成员采取电话方式进行排查。截至10月21日刘某敏向居委会报告时,社区未排查出刘某敏等人曾前往内蒙古自治区自驾旅游的情况。

经查,昌平区北七家镇市场监督管理所于2021年8月、9月对涉事药店进行多次监督检查,未发现涉事药店存在未依照规定要求购买人进行“健康宝”扫码登记、体温测量等问题。直至10月22日北七家镇宏福苑小区发生疫情时,再未对上述药店进行相关监督检查。

调查发现,昌平区北七家镇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疫情防控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北七家镇党委未有效落实北京市委、昌平区委关于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对辖区内社区(村)疫情防控敏感性不强,对风险地区返京人员排查工作安排效率不高;二是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药品零售领域行业主管部门,对相关市场主体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工作统筹不够、监督检查不力。

目前,相关责任人员已被问责处理。(熊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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