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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旭峰获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荣誉称号

原标题:张旭峰获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荣誉称号

来源:山西日报

11月5日,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表彰活动在北京举行。我省忻州市保德县东关镇后坡居民张旭峰获得第八届全国见义勇为道德模范荣誉称号,另有9人获得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

40多年来,张旭峰40多次跳进黄河救人,打捞溺水者19人、成功救起13人,6次参与火灾救援,英勇救人事迹在当地广为传颂,被誉为“黄河岸边的生命守护者”。针对黄河紧挨县城、常有溺水事件发生的情况,张旭峰还曾连续三年,发起“远离黄河、防止溺水”专项宣讲活动,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告诉大家如何预防危险,在危险来临时如何自救。此外,山西锦丰泰和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雪,汾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助理兼办公室主任甄利民,临汾市蒲县红道养老院院长冯玉堂,大同市天镇县博诚蔬菜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温军,晋城市陵川县附城镇台北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队长郭子涵,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晋城供电公司运维检修部正高级工程师宰红斌,晋中市太谷区侯城乡惠安村村民王春仙,吕梁市泰化石油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张子玉,生前系省水土保持科学研究所退休干部高文毓等9人荣获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

今年4月起,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组织开展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该活动每两年评选表彰一届,分为“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五类。

一直以来,我省高度重视公民道德建设,大力挖掘道德建设中的先进典型,用选树出来的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引领文明风尚。2007年至今,我省先后有11人被评为全国道德模范、70人次获得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这些集中体现了我省深厚的道德底蕴,并为推动全省形成见贤思齐、崇德向善的社会氛围发挥了积极作用。(李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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