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评论|生财有道莫无界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中国纪检监察报》近日报道了浙江省嘉兴市委原常委、原副市长徐淼严重违纪违法案剖析。文章报道,曾经踌躇满志、要把自己的一切交给党的徐淼,却没能守住本心,被贪欲迷惑,将手中的公权力变成经商的筹码,逾越了政商交往的界限,最终锒铛入狱、悔之晚矣。
为官莫念“财”经,从政当断“利”想。近年来,类似徐淼的腐败案例并不鲜见。落马的原海南省农业厅巡视员朱清敏在担任琼海市委书记期间以他人名义一次性认购18套房产,做起了等到房价暴涨后再将这些房产出售的发财美梦。前后30年,从做小生意挣钱到投机取巧捞钱再到明目张胆收钱,落马的安徽省蚌埠市原副市长刘亚面对老父亲和儿子多次的劝告不为所动,把挣钱作为一种“赌气”,最终赌输了仕途。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党员干部获取钱财必须通过合法渠道,采取正确手段,遵守党纪国法,遵循规章制度。“不以一己之利为利,而使天下受其利。”为官一任,当造福一方,党员干部要践行初心使命,走为官正道,守纪法界限,不谋一己之私,不义之财不取,不当之利不拿,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