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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海口市传统村落保护规定(草案)》

原标题: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海口市传统村落保护规定(草案)》

本报11月2日讯(记者张甜)11月2日晚上,市委副书记、市长丁晖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海口市传统村落保护规定(草案)》,决定提请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审议。

会议指出,制定实施传统村落保护规定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各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传统村落保护的重要性与紧迫性,本着对历史和子孙后代负责的态度,加强宣传引导,科学、合理、有效地保护,按照保护优先、适度开发、因地制宜、以人为本的原则,选择一批历史特征和地域个性鲜明,建筑格局和原生态风貌保存较完整的传统村落,集中各方力量和资源进行保护开发,传承发展这一不可再生的文化遗产。

会议对落实审计整改工作进行部署,要求要把审计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剖析问题产生根源,强化源头治理,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强化整改结果运用,不断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会议还研究审议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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