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涉案3656余万元,浙江舟山公开宣判一起特大香烟走私案
今天(11月2日)下午,浙江省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郦某建等26人走私普通货物案,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郦某建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五十万元。施某奖等25人被判有期徒刑十一年至有期徒刑三年不等刑罚,并处相应罚金。
法院审理查明,2020年11月,被告人郦某建、施某奖、郭某荣等人共谋走私卷烟,招募被告人邱某水等6人负责海上运输,乔某军负责联系码头和吊机,许某波负责卷烟卸货,郭某长负责望风,高某伟负责卷烟数量清点。刘某冰等12人负责卷烟卸货后的货车运输。
上述被告人先后两次从公海非法装运各类卷烟共计44余万条,绕关入境,涉案价值3656余万元,偷逃应缴税款合计人民币2246万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郦某建、施某奖等26人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走私普通货物,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均已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且系共同犯罪。综合各被告人量刑情节,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央视新闻
责任编辑:陈琰 SN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