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老检察人的检察故事|我的三位检察师傅
我出生于1966年,1983年考入到天津市北郊区(现北辰区)检察院。进院以后,我先后师从三位“师傅”,从这三代检察人身上学习到办案经验和检察精神,也亲眼见证了检察系统近40年的发展变迁。
老检察长殷殷嘱托,播种下爱业敬业种子
我的第一位“师傅”是老检察长刘新建,他老人家是1918年出生,时年已经65岁,曾是一名抗日干部。
记得我到检察院的第一天,老检察长在给新来的干部讲话时问了一句:“你们中有属马的吗?”我举手答道:“我属马。”老检察长听后缓步向我走来,上下打量了我,认真询问了我的情况,之后他紧紧拉住我的手感慨地说:“咱俩都属马,我比你大四旬,大四十八岁。我现在快离休了,然而年轻的你们来了,你们只要好好干,将来一定会成为检察院的栋梁。”
当时,老检察长有力且充满期望的眼神给我留下了极深的印象,他的殷殷嘱托仿佛在我的内心播种下一颗种子,在之后的38个年头,这颗种子一点点在生长壮大。
给老科长当“跟包儿”,增长社会经验见识
第二位“师傅”是经济检察科(反贪局的前身)的老科长王会斌,他长得狮鼻、阔口、大背头,中等偏胖身材,喜欢披着大衣、迈着方步、仰着脸走路,显得傲气十足。老科长的社会杂学十分丰富,经常给我们讲解放前伪警察破的大案和租界里发生的奇闻轶事,过程是绘声绘色、声情并茂,不亚于袁阔成(评书演员)的评书,十分让人着迷。
在给老科长“跟包儿”的近一年时间里,我见证了很多“新奇”事儿。比如老科长总能“猜到”哪个办案人什么时候讯问时会“卡壳”。到那时,他就会吆喝一句:“小谢,走着!”然后就披着一件蓝色棉大衣、迈着方步不紧不慢地往讯问室走去,我就会给他端着茶杯、拿着烟荷包,紧紧跟着。在那时,但凡他出场就没有拿不下来的案子。有一次,他就坐在讯问室里20分钟没说话,但是那个嫌疑人一直在用眼睛瞄他。不一会儿,嫌疑人就沉不住气,向办案人恳求说:“你让那个‘大爷’出去行吗?我看着他心里就发毛,他出去了我就如实交代。”
他退休前语重心长地对我说:“小子儿(天津卫对小伙子的称呼),要想干好侦查,社会杂学必须丰富,要注重摸索办案规律……”从那以后,我更加注重在工作和生活中总结经验,比如:在首次接触犯罪嫌疑人时,必须一“掏”一个准,否则就会打草惊蛇;去案犯家“掏”人时一定要根据其嗜好准确判定其回家的时间,规律是:晚上九点掏酒鬼,子时掏色鬼,凌晨掏赌鬼。
大为科长巧施妙计,师徒配合侦破受贿大案
第三位“师傅”叫李大为,是当时经济检察科副科长,40来岁,长得有点儿像葛优,一口老天津卫的腔调。他常说:“咱们搞侦查的,要学会巧用三十六计。”
我们师徒曾配合巧用“离间计”侦破某某厂受贿案。那是1992年,我们侦查天津某某厂受贿案,其原料科长石某某被逮捕后只是供述了少量的犯罪事实,并想保护自己的主管副厂长王某某,据研判王某某有重大受贿嫌疑。
突破王某某谈何容易?我们打算在石某某身上做文章。这天,我们将石某某押解到检察院,把王某某也叫到院里,二人曾经在河北省九龙山矿区考察工作时,因为急着赶回天津没有在矿区吃饭,矿长就当着二人的面给了石某某700元钱,供他们路上吃饭用。大为科长却对二人如何分的这笔钱产生了兴趣,并且让他俩坐在了一起“对对账”。
大为科长问:“这700元你俩怎么分的?”石某某:“我300元,王厂长400元。”王某某:“不对!我俩平分的,各350元。”我问:“就700块钱,这么一个小事儿,你们还来回推,现在我们要看看你俩谁没有说实话?”石某某:“我说的是实话,他是厂长,我不可能比厂长多。”王某某马上打断争辩道:“我实事求是,是我的,我一分钱也不推,不是我的,我一分钱也不担!”石某某和王某某在这700元的分配去向上产生了分歧,后来,二人互相揭发起来,供述了共同受贿问题。有了铁铁的证据,二人最终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离间计”成功了,我和大为科长对视后会心的笑了。
转眼间38年匆匆过去了,前两位师傅早已作古,第三位师傅也已年近古稀。我感谢我的恩师们,是他们的谆谆教诲才成就了我的今天。30余年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经历,我也逐渐从一名默默无闻的书记员,成长为检察员、侦察科长、反贪污贿赂局局长,副检察长。在2008年,还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优秀反贪污贿赂局局长”荣誉称号。
俗话说:“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行万里路,不如阅人无数;阅人无数,不如名师指路;名师指路,不如自己去悟。”我理解:这句话是辩证的,应该是循序渐进的,是相互促进的,“名师指路+自己去悟”应该是最佳的成才之路。这正是:
三十八载弹指间,一腔忠诚使命担,
惩腐肃贪扬正气,两鬓染霜初心坚。
(作者谢玉中,系天津市武清区检察院副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