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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疫情防控措施未落实 北京东城区7家药店被停业整改

原标题:因疫情防控措施未落实,东城区7家药店被停业整改

新京报快讯(记者陈琳)近期北京市陆续出现京外关联和本地病例。10月29日,东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进口冷链食品、农贸市场、药店等进行检查。记者了解到,自北京此轮疫情以来,东城区药店已被轮番检查,其中7家药店因未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被停业整改。

今天上午,执法人员来到了位于崇文门地区的盒马鲜生超市,对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开展现场检查。重点检查进口冷藏冷冻肉类和水产品、进口冷冻食品是否加贴“北京冷链”追溯码经营,是否落实“四无五不”要求,即无检验检疫证明、无核酸检测报告、无消毒证明、无“北京冷链”追溯信息的进口冷链食品,一律不采购、不使用、不运输、不贮存、不销售。

同时,重点检查冷链从业人员是否严格按照指引要求,规范佩戴口罩、手套,以及是否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

执法人员介绍,为持续有效防控冷链商品涉疫风险,进口冷链从业人员须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能上岗,农贸市场进口冷链从业人员须持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此外,执法人员还对其冷库的防疫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执法人员告诉记者,进口冷链食品须实行专库、专区存放。采用库内分区方式的,在进口冷链食品存放区与非进口冷链食品存放区之间应有一定间隔距离,有条件的应增加物理隔离措施,有效降低进口冷链食品涉疫风险。

随后,执法人员又来到同仁堂崇文门店,检查药店是否认真落实扫码、测温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四类药品”实名登记制度落实情况。为了确保登记信息真实有效,执法人员现场随机拨通了几位购买“四类药品”人员的电话,经过电话核对,相关登记信息准确无误。执法人员要求药店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对有发热等症状的人员停止销售退烧、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类等“四类药品”,引导其到发热门诊及时就医。

记者从东城区市场监管局获悉,近日该局持续加大对药店、冷链食品经营企业和辖区各类主体的疫情防控工作检查力度,通过多轮次、全覆盖防疫检查,努力消除风险隐患。

自北京此轮疫情以来,对东城区所有药店开展新一轮督查检查工作,目前已检查150户次,检查中发现7家药店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已被责令停业整改。这7家药店分别是北京市康中福大药房有限公司幸福大街店、北京康中福健大药房有限公司、北京阳光一生医药有限公司、北京海王星辰花市大药房有限公司、北京市同德祥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太和保兴大药房有限公司朝内北小街店、北京市利君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东四分店。

新京报记者陈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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