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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发布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六项措施

原标题:我省发布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六项措施

本报10月27日讯(记者陈钰婷)记者从海南消防救援总队获悉,近期我省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为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发生,减少火灾危害,该队日前发布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6项措施。

该6项措施包括不准违规停放、不准违规充电、不准违规改装、落实巡查检查、落实防火措施、落实宣传警示等。内容涉及不准在建筑物的公共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不准电动自行车在禁止停放区域、非集中充电的室内场所等地充电;不准非法改装电动机、充电器、蓄电池等影响车辆安全性能的零部件等多项规定。如违反相应规定,将对单位最高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警告或者最高500元以下罚款。

此外,海南消防救援总队要求相关主体单位组织开展经常性巡查检查;明确电动自行车充电停放场所应优先设置在室外,因客观条件需设置在室内建筑的,必须采用防火隔墙与楼梯间、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等其他部分实现完全分隔;相关主体单位需大力宣传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6项措施”以及“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和违规改装的危害,加强火灾案例警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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