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年薪25万元!欢迎加入浙江师范大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来源:浙江师范大学
相关待遇
(一)非委托培养的博士后人员实行年薪制,年薪25万元人民币(含社保、公积金等相关费用)。
(二)博士后在站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可租住学校住房,并按学校有关规定缴纳租金,或由学校提供租房补贴校本部1200元人民币/月,杭州校区1800元人民币/月。在职博士后、本地有住房的博士后,学校均不提供住房或租房补贴。
(三)凡在浙师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期间以浙江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的论文和获奖成果等,统一纳入学校科研奖励范围。若博士后以浙师大为第一单位且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身份,与合作导师共同发表的论文,则奖励参照《浙江师范大学科研业绩计分办法》的比例进行分配。
(四)学校资助新进站人文社会科学博士后5万元人民币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博士后10万元人民币科研启动费,用于博士后开展相关研究工作。
(五)根据《浙江师范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考核办法》及相关政策进行中期、出站考核,考核优秀者可享受绩效考核奖2万元人民币。
进站基本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下(含35岁);
2、定向委培、在职人员以及现役军人身份的进站人员需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党政机关干部不得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3、具备一定的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符合各流动站要求的进站条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博士学位论文及答辩成绩优秀。
②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博士生称号。
③进站前,以独立或第一作者(通讯作者视同第一作者,下同)身份,文科类在一级或SSCI、A&HCI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含录用);理工科在权威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或者一级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含录用)。
④作为主要完成者(国家排名前5,省部级排名前3)获得省部级三等奖以上的奖励。
⑤参加过省部级以上研究课题,有材料证明已取得重要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⑥两位推荐人系国内外知名的同行专家。
⑦确因研究项目或学科建设需要,经流动站博士后导师同意,流动站工作班子评议,一致认为有发展潜力者,可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三类人员”特殊人员进站要求:
1、“三类人员”等特殊人员包括:在职人员(含定向委培、现役军人)、超龄人员(超过35周岁)和本单位同一一级学科人员。
2、根据规定,招收“三类人员”等特殊人员的总数与进站总人数的比列国家严格控制,招收比列逐步降低至50%以下。
3、申请进入流动站的超龄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a、博士期间获校一等奖学金、校长奖学金或同等级别奖学金;
b、现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承担省部级以上项目或基金;
c、获省、部级以上奖励;
d、世界知名院校获得博士学位的外籍或留学人员;
e、具有合作导师承担的重大科研项目急需的科研能力。
联系方式
各流动站联系方式:
浙江师范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人:路老师
联系电话:0579-82289819
邮箱:zjsdbhgb@zjnu.edu.cn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浙江师范大学人力资源部
邮编:321004
浙江师范大学博士后流动站介绍与招聘计划.docx
浙江师范大学博士后进站基本条件及办理流程.docx
浙江师范大学博士后进站申请表.docx
浙江师范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相关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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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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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赵菡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