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一份“倒签”时间的承租合同
“村集体的铺面、山场、鱼塘等租赁都登记造册,家底清清楚楚,谁想承包都得参加公开招投标。”10月26日,面对前来开展“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流转全部进场交易”制度落实情况调研的藤县宁康乡纪委工作人员,该乡平桂村村民舒心地说。
平桂村集体资产管理由“乱”到“治”的转变,还得从藤县县委第九轮巡察说起。
两年前,藤县县委启动第九轮巡察,并延伸到重点村。当巡察组工作人员来到平桂村村委旧办公楼安装举报信箱时,遇到一名村民前来阻止,并声称这栋楼房已经被他租下来了。巡察组随即走访周边村民,大家都表示没有听说过村委旧办公楼出租的事情。
“一座面积达90平方米的村委旧办公楼出租,难道没有经过群众开会讨论?”巡察组随即向村干部了解情况,原来,两名江姓村民在没有得到村委同意、更没有签订书面协议的情况下,于2016年2月起,自行搬入村委旧办公楼经营和居住,并自称交了6000元房屋租金给村干部。
“村民强行租用村集体房屋,村干部不敢阻止,这背后有没有其他违纪问题?”巡察组经过了解,发现这笔租金已存入村财镇管账户,并且跟该村同地段其他商铺相比,租金基本处于同等水平。巡察组要求该村两委针对村集体资产管理过程中不正确履行职责、违规出租村委旧办公楼的问题立行立改。
然而,平桂村党支部在接到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后,对反馈的问题没有引起重视,时任村党支部书记江某等人敷衍整改,自行与两名江姓村民补签旧村委办公楼的出租合同,并将合同签订的时间“倒签”为2016年1月1日。
鉴于江某等人的行为已涉嫌违纪,巡察组决定将平桂村两委在集体资产监管中失职失责问题线索移交宁康乡纪委。宁康乡纪委成立调查组,在对群众反映江某等人“倒签”承租合同的问题进行核查,并找到平桂村原党总支书记江某了解相关情况。
“你们村是否有收到巡察组要求对违规出租村委旧办公楼的问题进行整改的反馈意见?”面对调查组的询问,江某先是顾左右而言他,又避重就轻,一味地强调工作任务多。
“收到县委巡察组立行立改的反馈意见后,考虑到要找村的群众来开会讨论,程序太麻烦太复杂,而且这个租金与同地段其他商铺相比,基本处于同等水平,租金我们也没有花,都存在村财镇管的账户里了,所以,我们就自行决定把这个合同进行了‘倒签’。”经过调查组的教育,江某终于交代了自己的问题。
对县委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整改敷衍了事,动动手指随意更改合同日期,一签了之。体现出江某纪律规矩意识淡薄,工作中存在责任心不强和工作作风不扎实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经批准,宁康乡纪委对江某不正确履行职责的问题进行立案调查,并查实了江某任职期间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6月,江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藤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