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求职遭遇隐形歧视如何维权?高校毕业生创业有哪些政策优惠?
来源:重庆发布
求职遭遇性别歧视如何维权?
创业开公司有什么门槛?
……
10月26日上午
“发言人来了——我为群众办实事”
走进西南大学发布活动
在西南大学学生活动中心报告厅举行
来自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
市人力社保局、市反诈骗中心的
4位发言人
围绕开办企业、税收优惠
就业创业、反诈防骗等话题
为大学生们送来“锦囊”
“发言人来了——我为群众办实事”走进西南大学发布活动
来源不明的二维码能扫吗?
重庆市反诈骗中心探长陈岗:
近年以来,电信网络诈骗分子会紧跟社会热点、针对人们心理弱点,利用信息网络和科技手段精心设计骗局,让人防不胜防。
发生在校园里面最高发的案件:
第一类是针对女同学喜欢购物的爱好和特点,冒充电商客服这种手段来进行诈骗;
第二类是利用在上学期间没有经济来源的心理,设计了网络刷单的诈骗手段;
第三类是针对大学生恋爱心理,设计的“杀猪盘”诈骗;针对男同学冒充电商客服类、刷单类是共有的特性。
此外,还针对玩游戏、买游戏装备设计了一些骗局。
重庆市反诈骗中心探长陈岗
防网络诈骗六字“锦囊”:
①不信,网络交友要慎重,不要相信所谓的高收入、高回报的虚假诈骗语言。
②不贪,不要相信足不出户日进斗金、贷款不要征信等。
③不转,在往任何一个账户上转钱的时候都要慎重,陌生人不转、熟人要核实。
诈骗事件发生后,如何快速维权止损?陈岗建议在发现被骗的第一时间拨打110,也可在就近派出所报案。他还提醒同学们,不明的链接千万不要点击,一些不明的二维码也千万不要随便扫描,虽然二维码没有风险,但扫码进入的小程序有可能有一些诈骗信息。
招聘就业遭遇隐形歧视怎么办?
市人力社保局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处副处长张攀:
市人力社保局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处副处长张攀
张攀介绍,重庆出台了多项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政策。
①降低成本鼓励用人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对吸纳高校毕业生稳定就业的企业,可享受社保补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等。
②提供岗位拓展就业渠道。去年,重庆出台了《进一步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的通知》,实施了“8个扩大”,包括扩大就业机关招聘规模、扩大基层项目规模、扩大参军的规模等等。今年通过拓展就业渠道提供政策性岗位近3万个。
③多种培训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创业意识培训、网络创业培训、微型企业创业培训的高校毕业生可以获得相应的补贴。
④各种补贴鼓励高校毕业生创业。比如免费的创业工位以及求职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等。
招聘和就业中,碰到隐形歧视,比如有的岗位要求要985毕业生,还有的岗位会出现性别歧视。面对这些情况如何维权?
现场学生提问
张攀解释,《重庆市人力资源市场条例》当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发布的招聘信息不得有民族、种族、性别、宗教、籍贯等方面的限制。如果遇到类似不公平的情况,可拨打“12333”或者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反映。
开公司自行填报注册本金,金额越多越好吗?
市市场监管局注册许可局副局长姚瑶:
市市场监管局注册许可局副局长姚瑶
创新创业要搞好,开办企业少不了。发言人姚瑶表示,现在企业名称不用预先核准了。“你‘名’由你不由天。”幽默风趣的她告诉大学生,市场监管部门把原来预先核准企业名称的做法改成了自主申报,自己在网上查询通过的企业名称就可以立马直接登记。
不仅如此,开办企业也不用验资。注册资本由实缴制改为认缴制。不管是5万元还是500万的注册资本,不用马上到位,可以“零首付”,也可以“分期付款”,注册资本你填多少就是多少。
自行填报注册资本金是不是越多越好?
姚瑶解释,公司的注册资本也好,各个股东的出资额也好,并不一定是越多越好,注册资本越多就意味着需要承担的公司债权债务也会越多。她建议同学们在投资创业公司时合理确定公司注册资本。
高校毕业生创业,有哪些税收政策优惠?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政策法规处干部陈孜佳: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政策法规处干部陈孜佳
针对高校毕业生,有什么税收政策优惠?陈孜佳介绍,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截至2025年12月31日前,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创办个体工商户的,三年内,每年都有12000元的税款减免额度。在重庆,根据国家的授权,这个额度还可上浮20%,即14400元。
针对小微企业的普惠性税收优惠政策。主要体现在增值税和所得税方面。
在增值税方面,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季销售额45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如果生意做得特别好,收入超过了这个标准,又该怎么缴税呢?“高校毕业生创办的个体有14400元的税款减免额度,用完这个额度的剩下部分在2021年12月31日之前,仍然可以享受到减按1%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优惠政策。”陈孜佳说。
在所得税方面。按照政策规定,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原税收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实际税负为2.5%。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