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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泰安发力引才返乡:将每年为考入“双一流”新生建档,独立培养

原标题:山东泰安发力引才返乡:将每年为考入“双一流”新生建档,独立培养

据山东省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10月26日消息,泰安市人社局近期答复市人大代表张建春《关于吸引名校大学生来泰就业的建议》称,下一步,泰安市将为本地人才建立“全过程”跟踪机制,每年高考季为考入“双一流”大学的学生建立档案,进行独立培养。上学期间分专业、兴趣、就业去向等对本地人才进行分类引导,确保精准引才返乡。

泰安市人社局在答复中表示,近年来,泰安市引进“双一流”高校毕业生工作成效显著。

泰安市委、市政府已将引进“双一流”高校毕业生纳入市对各县市区、功能区经济社会发展考核和人才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下发了《关于做好促进“双一流”高校毕业生来泰就业工作的通知》,成立了由市委组织部部长任组长,市委组织部副部长任副组长,各有关部门分管领导任成员的引进“双一流”高校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泰安市委市政府推出人才新政“金十条”及47个配套实施细则,为博士、硕士、重点本科毕业生按照每人每月2000元、1000元、600元标准发放租房和生活补贴。2019年推出“泰汶专才”计划,为来泰就业博士生、硕士生发放最高15万、10万元购房补助,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发放400元租房和生活补贴。2020年,制定《强化人才支撑实施细则》,对新引进的“双一流”和全球TOP200高校的理工类专业本科以上毕业生,可按有关规定择优落实高层次人才专项事业编制;为普通本科高校毕业生在现有基础上增加每月200元生活补贴。全市为1250名高校毕业生发放补贴896.64万元;2020年,共有1404人符合申领租房和生活补贴,共计1362.92万元。

此外,泰安还印发了《关于建立知名高校毕业生来泰就业实名登记制度的通知》,督导调度各县市区、各功能区、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做好“双一流”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相关工作,对引进人才加强就业跟踪服务。另外,还制定印发了《关于做好促进“双一流”高校毕业生来泰就业工作的通知》(泰人社字〔2020〕32号)。

泰安市人社局在答复中表示,下一步,泰安市将在省人社厅的支持指导下,进一步统筹谋划、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在引才载体、政策兑现、宣传引导方面加大力度,倾力打造引才育才高地。

(一)优化引才方式。充分用好“就选山东”、泰山“集结号”等省市服务平台资源和“山东—名校人才直通车”等活动契机,统筹兼顾疫情形势和实际需要,优选各类重点用人单位,利用线上线下多种渠道,采取“云招聘”“远程面试”“在线签约”和线下现场招聘、专场招聘、当场面试签约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方式,合力构建线上线下共同发力的招聘模式,实现“双一流”高校来泰就业人数最大化。

(二)夯实活动载体。精准摸排市重点工程项目、“双50强”等重点企业需求,结合“双一流”高校优势专业,积极与“双一流”高校对接联系,组织市重点企事业单位在重点高校开展名校人才直通车线上线下活动,吸引集聚更多优秀人才到泰安创新创业。

(三)兑现引才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引进“双一流”高校毕业生,继续落实好人才新政“金十条”、“泰汶专才”、《关于加快工业经济发展十二条意见》,落实“双一流”高校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引才惠才政策。鼓励和支持各县市区、功能区结合自身实际,坚持目标导向,因地制宜,确保实现更多“双一流”高校毕业生来泰就业创业。

(四)建立人才储备库。为我市本地人才建立“全过程”跟踪机制,建立人才储备库,为新一轮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和人才储备。每年高考季为考入“双一流”大学的学生建立档案,进行独立培养。上学期间分专业、兴趣、就业去向等对本地人才进行分类引导,确保精准引才返乡。

(五)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类媒体,全方位立体式加强宣传,营造吸引“双一流”高校毕业生来泰就业创业的浓厚氛围。鼓励各县市区、功能区通过“请进来”的方式,开展名校师生“城市行”等特色活动;提倡主要负责同志带队“走出去”,通过政策解读、来泰毕业生现身说法、现场展播宣传等方式,开展人才政策高校宣传日活动,营造爱才、引才、留才的浓厚氛围。

责任编辑:宋文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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