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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偷菜被抓,5次共计46.5元,还有“前科”

原标题:博士偷菜被抓,5次共计46.5元,还有“前科”

“看他每次的偷菜记录,量都不大,间隔时间也符合日常生活所需。如果不是盗窃成瘾的话,那就是生活所迫了。”

近日

澎湃新闻从中国检察网

注意到这样一则案件

↓重庆一名博士生

多次在菜市场偷菜被抓

澎湃新闻记者:高亮

据中国检察网官网显示

刘某某,生于1983年

重庆人,是一名博士

案发时处于无业状态

博士偷菜被抓,5次共计46.5元,还有“前科”

2020年10月

刘某某五次到达翁某某的摊位

偷走番茄、丝瓜等蔬菜

1.2020年10月7日22时许,被不起诉人刘某某来到上述相同地点,盗走摊位上的番茄1个、芹菜2根、藕1根。

2.2020年10月14日23时许,被不起诉人刘某某来到上述相同地点,盗走摊位上的丝瓜2根、菠菜1把。

3.2020年10月17日23时许,被不起诉人刘某某来到上述相同地点,盗走摊位上的番茄1个、芹菜2根、小葱1把。

4.2020年10月25日23时许,被不起诉人刘某某来到上述相同地点,盗走摊位上的莴笋3根。

5.2020年10月26日23时许,被不起诉人刘某某来到上述相同地点,盗走摊位上的红皮萝卜8根、生姜1块。

2020年10月29日10时许

刘某某被公安民警抓获归案

被盗价格蔬菜总计46.5元

案发后

刘某某已赔偿摊主翁某某人民币500元

并取得其谅解

重庆市北碚区检察院认为

鉴于刘某某到案后

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认罚

且已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其谅解

犯罪情节轻微

根据相关规定

不需要判处刑罚

最终决定对其不起诉

据了解

刘某某此前曾多次

因犯盗窃罪被处罚

2015年8月19日,他曾因犯盗窃罪,被重庆市北碚区法院判处罚金2000元。

2019年5月30日,又因盗窃被北碚警方行政拘留15天。

2020年10月30日,他涉嫌盗窃罪,再次被北碚警方刑拘,同年11月2日被取保候审。

2021年6月2日,北碚警方以刘小嵩涉嫌犯盗窃罪,向北碚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网友评论:悲哀

今天的主要内容有:不会把知识转化成财富,真是悲哀。

myz1951:看他每次的偷菜记录,量都不大,间隔时间也符合日常生活所需。如果不是盗窃成瘾的话,那就是生活所迫了。

澎湃网友Z7vEZj:人为生活所迫,可以见谅。如果是要,摊主会选择给吗,融入社会,重拾自信是关键。偷懒逃离对不起自己是一个健康人。

Muzi55:哎,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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