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7斤鱼=2000余元鱼苗!这样的法治课太刻骨铭心…
10月21日,垣曲法院在垣曲县古城镇文化广场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两名员额法官和一名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审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
2021年6月13日13时许,被告人张某某、赵某某在黄河禁渔期期间,来到垣曲县古城镇黄河湿地游览区附近河流禁渔区,在渔船上使用电瓶、逆变器和渔摇等工具进行违法电鱼作业,共捕捞白条、鲫鱼、武昌鱼等7斤左右。此案由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通过法庭审理,二被告人均认识到自己非法捕捞水产品行为的错误,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并在判决后履行向黄河捕捞水域放流价值2000余元鱼苗的生态修复义务。
黄河小浪底库区的核心区域位于垣曲县,库区周边的居民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群众在库区内捕鱼的情况非常普遍。在黄河小浪底库区岸边进行巡回审判,彰显了人民法院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维护生态平衡和生物多样性的决心和信心,有效提高了广大群众的环境资源保护意识,为守护美丽舜乡、生态垣曲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