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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边的石头被当成废品“捡”走之后……

原标题:路边的石头被当成废品“捡”走之后……

正义网镇江10月21日电(通讯员王运喜何曦子)“以为这些石头堆在路边,没人管也没人要,就当成废品捡走买了。没想到却吃了官司,以后还是要多学习法律……”2021年9月,村民朱某某、程某某夫妇在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检察院接受了一堂“特殊”的普法教育。

事情还要从他们夫妇一次“财遇”说起。2021年6月的一天,从事捡废品谋生的朱某某、程某某夫妇来到邻村北边一矿山整治区,发现进山的路边堆放着几大堆石头。夫妇二人没有发现有人看管这些石头,遂用电动三轮车装了一车拉了回去,随手卖给了村旁一家石料加工厂。

朱某某、程某某夫妇没想到这次“赚钱”这么容易,在之后两个多月内,他们先后多次采用同样方法“捡”走石头达30余吨,直到8月2日上午,被当地村民抓了个正着。

2021年8月,朱某某、程某某涉嫌盗窃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当月,该案移送丹徒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经检察机关审查,该案涉及的青石系当地矿山整治区所有,虽然露天堆放,但整治区并非已经丧失对其所有权,这些青石不仅是“有主物”,而且还属于国有资产。

办案人员通过讯问发现,朱某某、程某某都没上过学,他们既是文盲也是法盲,以为路边的石头没人看管是“废品”,却没想到触犯了刑法。

在审查起诉过程中,二人均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综合考虑其盗窃数额和一贯表现、犯罪方式、盗窃对象等因素,鉴于二人均具有自首情节,犯罪情节轻微,且已积极退赃,检察机关依法对二人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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