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冒充国企老总骗取钱款,一男子获刑十年
正义网张家口10月19日电(通讯员驰轩)为取得别人信任便于行骗,男子冒充国企老总,以承包工程、项目为“诱饵”,先后骗取多人上当受骗。近日,经河北省赤城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赤城县法院以犯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焦某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同时,责令其返还13名被害人人民币75.9万元。
2017年至2019年期间,被告人焦某某冒充中国中铁十七局总经理身份,以承包工程、项目为由,先后骗取13名被害人钱款3万元至9万元不等共计人民币75.9万元。部分被害人被骗取钱款后无法与被告人焦某某取得联系,所骗钱款均被其赌博输掉或日常挥霍。
赤城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焦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多次诈骗他人钱款,数额特别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已构成诈骗罪,应予依法惩处,判决如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