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官方就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发文:积极参与全球生物多样性治理
中新社北京10月19日电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意见》。《意见》要求,要积极参与全球生物多样性治理,秉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主动参与全球多边环境治理,加强关键议题交流磋商。
《意见》提出,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有效应对生物多样性面临的挑战、全面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为目标,扎实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持续加大监督和执法力度,进一步提高保护能力和管理水平,确保重要生态系统、生物物种和生物遗传资源得到全面保护,将生物多样性保护理念融入生态文明建设全过程,积极参与全球生物多样性治理,共建万物和谐的美丽家园。
在总体目标上,《意见》明确,到2035年,生物多样性保护政策、法规、制度、标准和监测体系全面完善,形成统一有序的全国生物多样性保护空间格局,全国森林、草原、荒漠、河湖、湿地、海洋等自然生态系统状况实现根本好转,森林覆盖率达到26%,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60%,湿地保护率提高到60%左右,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占陆域国土面积的18%以上。
在加快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政策法规方面,《意见》指出,要健全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健全生物多样性损害鉴定评估方法和工作机制,完善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制度。推行草原森林河流湖泊海湾休养生息,实施长江十年禁渔,健全耕地休耕轮作制度。
在着力提升生物安全管理水平方面,《意见》要求,要依法加强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监测管理。建立健全生物遗传资源获取和惠益分享监管制度。持续提升外来入侵物种防控管理水平。完善外来入侵物种防控部际协调机制,统筹协调解决外来入侵物种防控重大问题。
在深化国际合作与交流方面,《意见》指出,要积极参与全球生物多样性治理。秉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主动参与全球多边环境治理,加强关键议题交流磋商,推动制定“2020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切实履行中国参加的生物多样性公约、湿地公约、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等生物多样性相关的国际条约,积极参与生物多样性相关国际标准制定。
《意见》强调,要加强多元化生物多样性保护伙伴关系。借助生物多样性公约和湿地公约等缔约方大会、“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等契机和平台,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领域的双多边对话合作,增强伙伴关系认同,推动知识、信息、科技交流和成果共享,提升国际影响力。继续积极参与打击跨境生物资源贸易犯罪国际专项联合执法行动。(完)
责任编辑:刘德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