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进微信群抢防疫捐款红包,山东沂水一被告人犯盗窃罪罚2400元
近日,山东沂水县法院通报一起微信群抢防疫捐款红包案件,因行为侵犯公民的合法性财产利益,判处被告人犯盗窃罪,罚金2400元。
2020年2月1日,沂水县公安局从被告李某处扣押现金1200元,并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退还给被害人。2021年8月4日,沂水检察院对本案向法院提起公诉。
沂水县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无权占有微信群内定向红包的情况下仍然领取红包且不归还,数额较大,其行为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性财产利益。被告人李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系坦白,认罪、悔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从轻处罚。最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判处被告人李某犯盗窃罪,罚金2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