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1年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候选对象公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法明传[2021]459号)通知精神,经过全省各级法院逐级审核推荐,省高院政治部考察并征求相关纪检监察部门意见,院党组会议研究,确定以下单位和个人为候选对象(附名单)。
按照通知程序要求,现将候选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10月13日-10月19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如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向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请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处
联系地址:太原市新晋祠路一段88号
邮政编码:030024
电话:0351-6016815(8∶30—12∶00,14∶30—18∶00)
传真:0351-6186128
附:候选对象名单
2021年10月13日
候选对象名单
先进集体(8个)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
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
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
左权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
平定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
太原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执行局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
个人(6名)
侯建军大同市云冈区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
刘晔女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康抗女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薛江波曲沃县人民法院综合办公室副主任、党总支书记
孙鹏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人事处副处长
刘泳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