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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候选对象公示

原标题:2021年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候选对象公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法明传[2021]459号)通知精神,经过全省各级法院逐级审核推荐,省高院政治部考察并征求相关纪检监察部门意见,院党组会议研究,确定以下单位和个人为候选对象(附名单)。

按照通知程序要求,现将候选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10月13日-10月19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如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向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请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处

联系地址:太原市新晋祠路一段88号

邮政编码:030024

电话:0351-6016815(8∶30—12∶00,14∶30—18∶00)

传真:0351-6186128

附:候选对象名单

2021年10月13日

候选对象名单

先进集体(8个)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

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

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

左权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

平定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

太原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执行局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

个人(6名)

侯建军大同市云冈区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

刘晔女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康抗女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薛江波曲沃县人民法院综合办公室副主任、党总支书记

孙鹏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人事处副处长

刘泳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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