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盗掘临安吴越国王陵大量珍贵文物涉事二人被判无期徒刑
正义网杭州10月12日电(记者范跃红)10月12日上午,由浙江省杭州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蒋某磊、李某伟盗掘古墓葬案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被告人蒋某磊、李某伟犯盗掘古墓葬罪,均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追缴二被告人的违法所得,予以没收。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4月底,被告人蒋某磊、李某伟经网上联络预谋盗墓,选择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临安吴越国王陵作为盗掘目标。同年5月初,二人从福建赶至杭州市临安区,对盗掘目标进行踩点,在临安区租房作为窝点,并购买盗墓工具。二人昼伏夜出,采用攀爬围墙、工具挖洞等方式盗掘吴越国王陵并盗得大量、各类珍贵文物。后通过刘某(另案处理)等人销赃非法获利并分赃。案发后被盗文物均已追回。2020年5月23日,蒋某磊、李某伟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蒋某磊、李某伟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墓葬,其行为均已构成盗掘古墓葬罪,且盗掘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墓葬,窃得大量珍贵文物,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极为恶劣,依法应予严惩,虽然二被告人归案后能够坦白罪行并认罪,经公安机关全力追赃悉数追回本案被盗文物,但不足以对二被告人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另据悉,同日,经杭州市临安区检察院提起公诉,临安区法院对与蒋某磊、李某伟盗掘古墓葬案关联案件的被告人唐某、刘某等十人倒卖文物、敲诈勒索、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分别判处唐某、刘某等十人有期徒刑十一年十个月至三年不等,并处罚金,追缴各被告人的违法所得,予以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