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甘肃:以公开听证助推检察监督工作提质增效
“检察长亲自办案,解决我们班组农民工工资问题,大家拿着血汗钱回家过年,太开心了!”农民工郭军(化名)回想起今年春节前甘肃省检察院检察长朱玉帮他讨薪的一幕幕,感触至深。
今年2月5日,朱玉在民乐县检察院主持听证会,对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拟不起诉案进行公开听证,充分听取侦查机关和当事人、辩护人的意见,并邀请第三方进行听证和评议,促进该案依法公正解决。
2020年以来,甘肃省检察机关把听证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推进,三级院检察长主持听证245次。为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办案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截至今年7月,该省检察机关贯彻“应听证,尽听证”要求,常态化、规范化组织听证3208次,实现三级院全覆盖。
听证工作与“检察为民办实事”相结合
“紧扣存在分歧和有社会价值两个关键点,对听证案件进行释法说理。”甘肃省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金石介绍,该省检察机关把听证工作与“检察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相结合,化解社会矛盾、为民解忧纾困、落实司法为民,有效实现了检察听证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为民”价值。
2019年9月,年逾古稀的路大爷擅自在退耕还林地块上建设住宅,行政机关作出恢复林地原状并处罚款的处罚决定后,路大爷仅缴纳了罚款,但未恢复林地原状。2020年8月,会宁县检察院以检察建议形式监督行政机关督促违法行为人恢复林地原状,保护公共利益。
办案检察官在跟进监督中发现,路大爷原来的住宅位于山洪易发生地段,房屋破旧不堪,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为此,路大爷占用退耕还林地块修建了住宅。“路大爷本人身患重疾,儿子也因意外事故于2019年去世。”办案检察官介绍,路大爷深刻认识到在退耕还林地块上私建住宅是违法行为,并且愿意通过异地补植方式履行义务。考虑到路大爷的实际情况,检察机关认为不宜强制拆除违建房。
2020年9月,会宁县检察院举行公开听证,组织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提出以异地补植方式履行恢复林地原状义务的拟处理建议。路大爷诚恳接受了批评教育,承诺拆除旧住宅,在旧住宅地上补种面积相当的树苗;会宁县有关部门均表示会为路大爷新住宅办理合法的宅基地手续。目前,路大爷已搬迁至新住宅居住,并在旧宅基地上种植了树苗。
此外,在化解纠纷矛盾的同时,该院还与相关行政单位会签文件,就检察监督方式、信息共享、调查核实协助、检察建议落实反馈、协作联系等达成了共识。
据了解,兰州市检察机关对涉及民生方面的52件公益诉讼案件举行了检察听证;平凉市检察院将听证情况作为“检察为民办实事”10项举措之一,对听证工作作出具体安排,提出量化要求。该省各地检察机关创新载体,把听证工作与“检察为民办实事”相结合,在检察监督中彰显人文关怀、消弭社会矛盾、推进社会治理。
听证五步法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检察机关不仅倾听企业的诉求,还充分评估案件办理对企业的影响,真是我们企业的‘老娘舅’。”在甘谷县检察院召开的一场民营企业涉嫌假冒注册商标案件公开听证会上,涉案企业清远鞋业公司(化名,下称清远公司)负责人王涛(化名)颇有感触。
创业初期,清远公司与国内某品牌签订了合作协议,获得贴牌生产作训鞋的授权,但因销售不景气,两家公司终止了合作。之后一客户求购该品牌棉鞋,清远公司利用库存的印有商标的鞋底等原料生产了一批棉鞋,在市场上销售被查获。
公安机关以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对清远公司和王涛移送审查起诉后,办案检察官积极展开调查、走访、评估和释法说理,王涛表示真诚悔罪,积极赔偿被害公司20万元,取得对方公司的谅解,并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我们在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同时,充分考虑涉案企业在当地经济发展、解决就业等方面的作用,办案时把是否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作为重要因素进行研判,宽严相济审慎作出不起诉决定,并举行公开听证。”办案检察官介绍,听证会上,大家一致认可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
3月25日,甘谷县检察院检察官对清远公司进行回访,对企业负责人开展法治教育,向企业员工宣传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为企业答疑解惑。
这起听证案件,甘谷县检察院按照天水市检察院建立的“听、问、释、评、教”检察听证五步法,兼顾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进一步彰显了司法理性和人文关怀。
“我们在创新工作流程的同时,还实行类案集中听证,根据案件类型区分听证重点,在保证听证员逐案、独立、公正发表意见的同时,尽可能化繁为简、节约资源,以最低成本实现最优效果。”甘肃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徐雷介绍道。
公开听证纳入检察人员考核
据统计,甘肃省检察机关严格听证程序,2021年上半年,该省检察听证案件中,多数听证员同意检察机关初步处理意见的占比达到94.77%。
“对涉及事实认定的案件,选择社会阅历丰富的听证员,对涉及法律适用问题的案件,则邀请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专家学者参与听证。”平凉市检察院检察长李郁军介绍,该院针对不同案件,在区分听证重点是事实还是法律适用问题的基础上,通过优化听证员组合,进一步增强听证的权威性和针对性。
记者了解到,甘肃省三级检察院把“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中可能引起争议、有社会价值的案件全部纳入听证范围,细化听证程序和要求,使听证成为检察机关的常态化办案方式,同时不断健全完善配套制度机制,通过制订听证实施办法和听证程序细则等制度规定,积极推进检察听证工作规范化运行。
此外,甘肃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人员考核的“指挥棒”作用,把市、县一把手参加公开听证数、检察听证室建设、在中国检察听证网直播公开听证情况纳入全省检察业务工作考核体系。嘉峪关等地检察机关将“听证案件取得良好效果”纳入检察人员考核范围,并对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修复受损社会关系、解决疑难问题、维护司法公正的予以适当加分。
“在制度的规范引领下,将审查办案方式由封闭式、书面型向开放式、公开型转变,更加主动接受各界监督,用听证案件质量的提高助推检察监督效能的提升。”甘肃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学军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