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内蒙古:决不允许打着能源保供的旗号破坏生态环境
为从供给侧化解国内电力、煤炭供求压力,“资源重镇”内蒙古已于日前采取了煤炭增产增供措施。与此同时,内蒙古也明确强调不能突破生态安全的红线,严禁“打着保供的旗号破坏生态环境”。
据《内蒙古日报》报道,10月9日,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召开会议,听取自治区政府党组关于自治区电力和煤炭等供应情况汇报,研究部署进一步做好能源供应保障工作。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石泰峰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内蒙古是国家重要能源基地,做好能源保供工作、确保国家能源安全,是内蒙古必须坚决扛起的重大政治责任。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大局意识,深刻认识做好能源保供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部署要求,多措并举、综合施策,扎实做好能源保供各项重点工作,坚决克服困难、完成任务,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要督导重点煤矿严格按照核定产能生产,千方百计增加煤炭产量,在确保生产安全的前提下有效释放产能。要加强煤炭产销和电厂存煤调度,全力保障好发电供热和民生用煤。要用好用足国家相关政策,积极帮助经营困难的重点发电企业减轻压力,提高生产积极性。要深入研究电价疏导机制,及时调整电力市场交易政策,通过市场化手段有效缓解电力供需矛盾。要结合电力供需变化,优化电力保供计划和预案,科学规范开展有序用电。要依法依规加快新的能源产能审批、开工,着眼长远提升能源安全保障能力。要高度重视做好今冬明春供热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帮助供热企业解决实际困难,确保群众生活不受影响。要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急难问题,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会议强调,加强能耗“双控”、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是必须坚定不移抓紧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要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树立系统观念,坚持实事求是、区别对待、分类施策、精准施策,通盘考虑、统筹推进,对那些盲目发展的“两高”项目就是要给予硬约束,严控高耗能行业用能,而对那些该保障的项目、该支持的企业一定要保障支持到位,特别是民生领域用能绝对不能出问题。
工作中既要做到坚定坚决又要注意方式方法,不能简单化推进、一刀切行事,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加强能源保供也要防止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不能一讲保供就又什么也不管不顾了,又想着回头走老路。保供是大局,我们要担当尽责,但决不允许打着保供的旗号破坏生态环境,搞野蛮粗暴开发。
各地各部门要保持政治定力、战略定力,在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上决不能动摇,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决心决不能动摇,生态安全的红线、安全生产的底线决不允许突破,确保自治区能源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今年以来,国际市场能源价格大幅上涨,国内电力、煤炭供需持续偏紧,多种因素导致近期一些地方出现拉闸限电,给正常经济运行和居民生活带来影响。
针对今冬明春电力、煤炭供求压力依然较大的情况,10月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保障能源安全、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是“六保”的重要内容,要发挥好煤电油气运保障机制作用,有效运用市场化手段和改革措施,保证电力和煤炭等供应。其中,会议对主要产煤省和重点煤企提出了“要按要求落实增产增供任务”。
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原煤产量为10.01亿吨,与山西两省原煤产量占全国53.7%。为全力推动煤炭产能释放、稳定今冬明春煤炭供应,内蒙古已加快煤矿生产建设手续办理,积极落实电煤中长期协议补签工作。
据中国证券报·中证网此前报道,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已于近日发布《关于加快释放部分煤矿产能的紧急通知》,要求相关部门立即通知列入国家具备核增潜力名单的72处煤矿,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从即日起,可临时按照拟核增后的产能组织生产,建议共计核增产能9835万吨。
另据新华社消息,为落实国家发改委发电供热用煤中长期合同全覆盖煤源保障要求,内蒙古积极协调煤源,对接相关省(区、市),不折不扣落实保供任务。目前,18个省(区、市)5300万吨煤源任务已全部分解到29户重点煤炭生产企业,采取点对点方式对应到各省(区、市)。
其中,煤炭生产大市鄂尔多斯近期积极推进具备条件的煤炭企业办理开工备案及联合试运转等工作,加快优质产能煤矿建设进度。今年以来,全市累计获得临时用地批复露天煤矿107座,核定产能1.69亿吨。截至10月初,全市正常生产煤矿225座,产能6.4亿吨/年,全市日均产量超210万吨,达到今年以来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