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参与暴动、拒捕、抢警枪并扣扳机,香港18岁男生被判监禁4年9个月
(观察者网讯)综合香港大公网、《头条日报》消息,9月23日,曾在“修例风波”期间参与暴动、拒捕、抢警枪并扣扳机的男学生,被判处监禁4年9个月。
据报道,这名男学生名叫陈镇显,在2019年“修例风波”期间,时年16岁的陈镇显参与暴动,被警方追截后作激烈反抗,并尝试抢去警员配备的霰弹枪,期间还3次扣下扳机。
陈镇显抢警枪,图自港媒
事后,陈镇显(现年18岁)被控拒捕、袭警、暴动及企图无牌管有枪械等5罪,并于案件开审前承认2项拒捕罪,否认其余3项控罪,经审讯后再被裁定暴动及企图无牌管有枪械罪成。就这4项控罪,香港特区区域法院法官姚勋智23日判处被告陈镇显监禁4年9个月。
法官姚勋智判刑时指,被告陈镇显随便伤害无辜的人,以手箍人颈部,所幸没有为对方造成永久性伤害。姚勋智继续说,暴动是严重罪行,需考虑事件是即场发生还是有预谋,而被告在本案中罔顾法纪,并担当前线角色。就抢枪罪而言,若非长枪的扳机被锁上及警方赶及到场,后果将不堪设想。只是考虑到被告没有犯罪纪录,重犯机会低,期间努力学习,故就暴动罪判处4年3个月监禁;就企图无牌管有枪械判处2年半监禁;就2项拒捕罪各判处1个月监禁,其中6个月刑期与暴动罪分期执行,总刑期为4年9个月。
香港大埔警区总督察(刑事)宋程慧在判刑后于法庭外表示,警方欢迎法庭裁决,认为裁决反映事件的严重性及暴力程度,并具阻吓力,希望年轻人勿以身试法。警方重申,绝对不容许任何破坏公众秩序,影响公众安全的行为,对任何暴力及违法行动,定会果断执法,追究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