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家发改委:东北采暖用煤将100%实行中长期合同价
国家发改委今天发布消息,经过组织煤炭产运需各方反复衔接,东北地区采暖季发电供热用煤资源目前已得到落实,确保东北地区采暖季发电供热民生用煤需求和人民群众温暖过冬。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组织相关省区经济运行部门、面向东北区域主要煤炭生产企业、保供煤矿和东北地区重点发电供热企业,集中补签采暖季煤炭中长期合同,将发电供热企业中长期合同占用煤量的比重提高到100%。通过发电供热企业煤炭中长期合同全覆盖集中签约,将使东北地区冬季采暖和供电用煤得到全额落实,保障企业煤源稳定。这项举措既坚守民生用煤底线,又充分发挥煤炭中长期合同保供稳价的“压舱石”作用,将有效降低社会用煤成本。
此外,为切实保障国家出台的一系列能源保供稳价措施落实落地、取得成效,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派出督导组,重点督导煤炭增产增供政策落实、核增和释放先进产能、项目建设投产手续办理,以及煤炭生产、运输、交易、销售等各环节价格政策执行情况,努力增加煤炭供应,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用煤需求。
国家发改委:守牢7天存煤安全底线
记者今天从国家发改委了解到,为做好煤炭保供稳价工作,保障煤炭、煤电安全稳定供应,有关部门要求完善燃煤电厂安全存煤制度,降低旺季电厂存煤标准,守牢7天存煤安全底线。
随着中长期合同等稳定煤炭供应和价格长效机制逐步完善,煤炭保障能力明显增强。实行淡旺季差别化存煤制度,淡季鼓励多存煤,为生产企业均衡生产创造条件;旺季鼓励淡储旺用,适当减少高峰期间存煤,可以缓解电煤需求波动与煤炭均衡生产之间的矛盾,保持供需协调,促进电煤持续供应和价格稳定。
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已建立电煤保供工作专班,将实行淡旺季差别化存煤制度的电厂纳入重点保障范围,确保牢牢守住电厂7天安全存煤底线。电厂运行过程中电煤库存可用天数低于7天时,立即启动重点保供机制,相关部门和重点企业将在煤源、运力等方面予以重点协调保障。
责任编辑:朱学森 SN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