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高考综合改革七年:一人一课表,“同桌的你”变了
下课铃响,广东某所中学的高二学生陈茗(化名)得赶往另一间指定的教室,上另一堂课,连“同桌的你”也变了。
这是新高考制度下,高中实施的选课走班制培养模式。与传统的行政班教学不一样,学生不再只属于某个固定的班级,而相对应的是,学生有了更大的自主权,选择自己喜欢的科目,实现了“一人一课表”。
新课程、新教材、新高考——从2014年启动,2017年全面推进,再截至2021年已有四批试点落地,高考综合改革已走过7周年,试点共覆盖了21个省(市、区),涵盖东中西部地区。
这被教育界视为“自1977年恢复统一高考以来最全面、最系统、最深刻的一轮高考改革”。
高考,牵动着万千家庭的心,关乎考生的前途命运,也是高校和社会选拔人才的重要标准。高考综合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慎之又慎,这七年来全国各省份分阶段稳步推进。
多位受访专家接受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采访时表示,新高考改革要解决的是“文理分科一刀切”“唯分数论”“一考定终身”等问题,给予学生更多选择权的同时,也从实际出发做出积极引导,同时带动相关教育改革,建设更公平完善的教育体系,促进人才全面发展。
改革七年,改什么?
新高考改革的帷幕由一份重磅文件拉开。
2014年9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目标是“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构建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认可多种学习成果的终身学习‘立交桥’”。
同年,上海、浙江率先启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2017年,作为第二批试点的北京、天津、山东、海南也随之加入;2018年,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被列入第三批试点。
今年9月15日,作为第四批试点的甘肃、黑龙江、吉林、安徽、江西、贵州、广西7大省(区),宣布启动高考综合改革,即从2021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开始实施。
不同的是,第一、二批改革试点省份采用的是“3+3”的模式,而第三、四批则改为了“3+1+2”的模式。
两种模式共同之处在于,前面的“3”为全国统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所有学生必考。区别是,“3+3”模式之下,考生可以在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等科目中自主选择3科;而“3+1+2”模式之下,“1”为首选科目,考生须在物理、历史科目中选择1科以原始成绩计入总成绩,“2”为再选科目,考生可在化学、生物、政治、地理等科目中选择2科,按照“等比例转换办法”以等级转换分计入总成绩。
从传统的文理分科到“3+3”模式,再到“3+1+2”模式,体现了改革的用意何在?
黑龙江省新高考政策与改革前相比,在考试和录取方面的主要变化。图源:黑龙江省教育厅
国家教育考试指导委员会专家组成员陈志文向澎湃新闻表示,高考综合改革最初的文件表述为“三个有利于”,即有利于学生健康发展,有利于高校科学选拔人才,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在某种程度上还是希望高考发挥指挥棒的作用,引导相关教育改革,尤其基础教育的改革。改变考什么教什么的被动局面。
陈志文进一步解释,此次改革强化了学生的选择权,特别突出的就是“3+3”模式。但功利选科造成了物理选考人数显著下降,而物理学科的基础性是其他学科无法替代的,于是就诞生了“3+1+2”模式,物理与历史二选一,然后再自由选考2门。显然,这是对考生的选择权作出了进一步的引导和限制。这种调整的背后,是为了遏制功利化选科,也是高校人才培养的基本要求。
“第四批高考改革延续了第三批的‘3+1+2’模式,并未因为化学选考人数下降而进一步限制学生的选科。但从同步颁布的《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通用版)》看,从高校端对学生的选科作出了实际上更为严格的限制。”陈志文指出,这一调整显然不仅仅是针对第四批高考改革省份,而是今后所有地区和考生,所有的改革方案和模式都适用。这一做法不仅是明智的,也是极其重要的。
新高考,“新”在哪?
随着第四批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推出,7省(区)的高中学校、学生和家长们作为新一批“体验用户”,也在逐渐适应新制度、新变化。
关于“3+1+2”新高考模式再次引发热议。家长和学生们主要有几大疑惑点:为什么要在物理或历史中选1门?四选二如何实行等级赋分?学生只选了物理不选化学会影响未来读理工科专业吗?
第四批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针对这些问题也作出了详细的解释。高校、普通高中和学科专家普遍认为,在高校人才培养中,物理是自然科学类专业的基础性学科,历史是人文社会科学类专业的基础性学科,因此将这两个科目作为首选科目。
至于“等级赋分”的规则,就是将不同科目的原始分按照一定规则通过转换得到等级分(转换后考生选考科目成绩排队顺序不变),以解决选考科目的原始分不具有可比性的问题。
打个比方,考生甲选考思想政治,考生乙选考化学,两人都考了80分,考生甲排在所有选考思想政治考生的第100位,考生乙排在所有选考化学考生的第1000位。若简单以原始分进行比较,既不科学也不公平。因此需要等级赋分,确保公平公正。
值得关注的是,今年7月,教育部还印发了《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通用版)》(简称“《指引》”),该文件是对《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试行)》和《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3+1+2模式)》整合优化而成,对考生的选考科目作出了更为严格的限制。
陈志文指出,跟试行版相比,新的《指引》明显加强了对物理和化学科目的选择要求。有两点比较突出:首先,对报考经济、金融、管理类的一些专业增加选考物理的要求,包括医学专业,过去中医可以不选物理,现在要求选考物理;第二,对于大多数理工科专业,要求选考化学。比如过去计算机可以不选化学,现在必选化学。也就是说,虽然方案仍是“3+1+2”,但因为加强学科专业上选考限制,有人评价说,对于理工科专业,实际上变成了“3+2+1”。
《指引》从高考综合改革省份2021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开始实行,适用于这四批改革试点以及后续启动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这相当于为“3+3”模式和“3+1+2”模式查漏补缺,规避功利选科、“物理遇冷”“弃考化学”等问题。
陈志文认为,高考改革强化学生的选择权,是非常大的进步,也是时代发展的结果;但同时也绝不因此对学生选择权绝对化、放大化、简单化,必须对学生的选择权作出必要的限制,以保障人才培养、国家建设发展的需要。
同时他提出,高校也应结合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对具体专业坚持相关专业的基本要求,对选考科目提出更严格的要求,尤其是需要同时选考物理+化学的专业,不要为了追求录取高分数线而放低选考科目要求。
教育之问:培养什么样的人?
“高考的目的主要是为大学选拔人才,但进入大学并不是孩子们人生的最终目的。大部分人完成4年大学学习后,最终连接的还是就业市场。”澳门大学教育学院副教授周忆粟告诉澎湃新闻。
周忆粟认为,教育的功能之一就是让一个人能够成为对这个社会共同体做出价值的健全或者独立的个体。教育者有更大的责任来为孩子们建设一个更公平完善的教育体系。
“新高考可以给到学生更多指引,帮助孩子提早思考和规划人生发展大方向。”李健(化名)是内地一所985高校的教师,曾代表学校到多地参与高考招生工作。他向澎湃新闻表示,自己在跟高中学生的交流过程中发现,很多00后的学生比较明确地清楚自己的兴趣点。
李健认为,新高考改革给了孩子更多选择的机会和选项,也更强调孩子的自我培养意识,挖掘他们学习的内在驱动力;同时,也促进高校采取更灵活的招生方案和制定更符合人才培养的学科建设。新高考改革与“双一流”建设相呼应,也可以引导高校发展强势和特色学科吸引人才。
“高考作为承前启后的重要节点,衔接起孩子的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乃至未来的就业和科研。新的改革对打通人才培养全链路有重要意义。“李健说道。
学生应当如何确定选考科目?这关乎他们的未来。试点省份建议,科学合理确定选考科目主要是要结合自身兴趣特长和优势、高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和普通高中办学条件进行选择。
同时,试点省份明确,普通高中对学生发展指导要结合国家育人理念及学校育人目标对学生理想、学业、生活、心理、生涯规划等方面要求,进行渐进式、多角度、全方位的指导。
新高考模式也带来了不少新挑战。为了适应学生“一人一课表”,高中学校实施选课走班制的上课方式,这对学校的师资匹配、硬件资源和管理模式提出了更高要求。
针对选科可能出现的部分学科教师结构性缺编问题,试点省份提出,通过购买服务、返聘优秀退休教师、探索“县管校聘”等多种措施来缓解,同时加强教师培训,加大对富余学科教师的转岗培训。
至于硬件和管理方面,试点省份提及,通过新改扩建部分高中、严格执行招生计划等措施,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加强智慧校园建设,充分运用信息技术,逐步实现选课、排课、管理、评价等管理活动智能化。探索与选课走班教学相适应的学校教学管理制度,构建行政班与教学班、班主任和导师制有机结合的班级管理制度。
“高考招生制度改革不是完成式,而是进行式的。”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向澎湃新闻表示,相比于第一、二批试点的“3+3”模式,第三、四批试点“3+1+2”模式可供选择的学科组合有所减少,复杂性大大降低,可操作性相对来讲更强。“我认为它是这个阶段的方式,未来随着时间的推进、教育的发展,会再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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