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西扎实做好“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来源: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为确保“两节”农产品质量安全,9月18日,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下发《扎实做好2021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通知》指出,“两节”期间农产品购销量大、消费旺盛,是风险集中、问题易发的敏感时期,各市、县农业农村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将“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摆在更加突出位置,落实网格化管理要求,制定针对性工作方案,加大日常巡査力度,将监管措施真正落实到乡、到村,落实到生产者,坚决守住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链条式质量安全问题。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21)》已于今年9月3日起正式实施。该标准新增农药品种和限量标准数量多、调整幅度大、涉及范围广,对农业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具有重要影响。各级各部门要加强新标准宣贯,利用明白纸、宣传册、农村大喇叭等形式,及时将GB2763-2021中的限量标准分品种分类别等进行宣传解读,将新的限量标准及时宣传贯彻到每个生产经营主体,指导他们按照新标准要求,科学选药、合理用药,确保农产品农药残留符合标准要求。
对于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风险监测,要积极组织开展飞行检查,重点抽检节日期间消费量大、问题隐患较多的“菜篮子”产品。种植业产品聚焦豇豆、菜、芹菜等,重点监测禁限用农药和常规农药。畜禽产品聚焦禽蛋、禽肉,猪肉、牛肉、羊肉等,水产品聚焦大口黑鲈、鳊鱼等,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及时会商研判、及时处置。
按照《山西省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部署,深化“两节”期间专项整治,加大监督抽检力度,开展专项抽检,严厉打击非法使用禁限用药物及“瘦肉精”等非法添加物、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农兽药等行为,从严管控上市农产品常规农兽药残留情况,严格落实安全间隔期、休药期规定。“两节”期间要加强多部门联合执法,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处罚一批违法违规主体,充分发挥执法办案威慑作用。
各市县要加大合格证试行力度,加快健全主体目录,指导生产者强化质量安全意识,加强自我质量控制、自我开具合格证和自我承诺,蔬菜、水果、畜禽、禽蛋、养殖水产品等“菜篮子”产品应带证上市,积极引导食用农产品生产者树立“不合格不上市”理念,坚决防止不合格农产品上市销售、流向餐桌。
同时,强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加强“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舆情监测,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报告制度,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市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第一时间报告省厅质量安全局和相关农畜水产品主管处站。(王秀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