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评论|加强对新提拔干部的监督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杂志
据监督发现,近年来新提拔干部上位即贪、边升边腐的问题仍有发生,有的正在考察或刚提拔就接受社会人的吃请。这虽然只是个例和少数,但是提醒我们,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对新提拔干部的监督。
新提拔干部更容易受到关注,也容易遭到“围猎”。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总在想方设法腐蚀领导干部,他们千方百计接近、挖空心思讨好、处心积虑拉拢,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利用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为自己捞取好处。有的干部刚提拔,一些所谓的同学、老乡、战友、朋友等各色人等纷至沓来,或以庆贺之名,组织安排聚会,联络感情;或以结识为由,请人牵线搭桥,送钱送物,虽然背后动机各不相同,但大多是在不经意间作了“长线投资”。现实中,有的领导干部到了一个新地方新单位后,往往商随官走、贿随权集,拉帮结伙、沆瀣一气,形成利益共同体,既扰乱了营商环境,也败坏了队伍风气。
职务调整期,往往也是思想活跃期。一些干部被提拔后,职务高了、权力大了,不知不觉飘飘然起来:有的认为这些年“努力”不容易,可以松口气、歇歇脚了;有的觉得功成名就,该好好享受当官的感觉了;有的官升脾气长,摆派头、耍特权,这就很容易给一些人留下缝隙、钻了空子。现实中,随着职务升迁而思想滑坡、摔了跟头的不在少数,提拔得越快、摔得越重的也屡见不鲜。尤其是一些年轻干部,由于一路顺风顺水,一朝身处高位,更是难以把持,极易在恭维奉承下放松警惕,在觥筹交错中迷失自我。纪检监察机关一定要重点关注这部分人,不能因为新提拔干部刚刚经受组织的考察而忽视对他们的监督,绝不能让干部“提拔期”成为组织监督“空档期”、不正之风“滋生期”、腐败问题“高发期”。
新岗位要有新气象新作为。干部被提拔,本应以忠诚之心、感恩之心、进取之心回报组织的培养,而不是以此作为骄纵自满的资本。新提拔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要灭一灭“心火”,保持平常心,提高免疫力,不被“胜利”冲昏头脑,不被权力蒙蔽双眼,不被腐蚀扭曲行为。组织上要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新提拔干部,给他们上好廉政“第一课”。任职培训要入脑入心,不仅在思想政治上补足“钙”、履职能力上充好“电”,也要在修身律己、遵规守纪上绷紧“弦”,教育引导干部牢记为政之本、为官之德、为民之责;廉政谈话要见人见事,严肃认真指出干部的缺点不足,提醒其在新岗位要更加警惕腐蚀和围猎,切实做到廉洁自律,职务再高本色不能变,权力再大责任不可丢,诱惑再多初心不动摇;警示教育要有力有效,真正直抵人心、触及灵魂,以案说德、以案明纪、以案释法,用反面典型告诫新提拔干部正心明道、怀德自重,防止利己之心、享乐之心、贪欲之心随着职务提升一起膨胀。
对新提拔干部的日常监督,还需要进一步做实做深做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新提拔领导干部有任职试用期。试用期既是进一步考察期,也应是深入监督期。要加强跟踪监督,采取个别约谈、实地走访、与单位主要领导沟通等方式,及时了解掌握新提拔干部思想、工作、作风和生活状况,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敲打。根据平时了解、群众反映、巡视巡察中掌握的情况,对干部出现的纪律作风问题要严肃批评教育、坚决果断处理,绝不姑息迁就。对提拔到“一把手”和管人、管财、管物等重点岗位的干部,还要实行重点监督,防范廉政风险。
今年是地方领导班子集中换届之年,一大批干部陆续走上了新的领导岗位。他们的任期与“十四五”高度契合,直接担负着组织、推动、落实新征程开局起步的重任,其状态如何事关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事关一个地方的政治生态、事业发展、民生福祉。要通过科学精准监督管理,让新提拔干部从一开始就有好的状态、好的作风、好的形象,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火热实践中练好内功、提升修养,努力成为可堪大用、能担重任的栋梁之才。(林白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