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整治楼市秩序!这个省份3年行动方案出台,聚焦4类突出问题,覆盖所有在建在售项目
在江西未来三年房地产市场秩序整顿中,存在重大经营风险的企业将被实施重点监管。
9月18日,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江西省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三年行动方案》,进一步整治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确保房地产领域社会稳定。
《方案》旨在通过三年整治行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住房租赁、物业服务领域市场乱象得到有效治理,房地产企业合法合规经营意识及从业人员服务意识大幅增强,房地产领域投诉率明显降低,群众住房消费中的获得感、满意度显著提高,房地产市场秩序明显好转,监管有力、行业自律、主体诚信、行为规范、运行有序的房地产市场环境进一步形成。
图源: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
整治全省所有在建在售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方案》明确,在2021年9月底前各部门做好整治工作部署安排。在2021年10月中旬前加大专项整治宣传力度。随后是在2021年10月至2023年10月开展全面整治。最后在2023年11至12月进行总结巩固。
在全面整治阶段(2021年10月至-2023年10月),《方案》要求做到企业自查自纠、市县复查督办、上级抽查督办。其中,《方案》提到,将利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对辖区内所有正在销售、正在建设、正在提供服务的项目(企业)进行复查或检查,复查率要达100%。
《方案》还明确了整治范围和对象:
1、全省所有在建在售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2、所有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物业服务企业;
3、房地产交易活动各环节;
4、重点整治2020年以来信访投诉多、举报反映问题突出的项目和企业。
值得注意的是,《方案》还提出,对逾期不能偿还债务、大规模延期交房、负面舆情较多等存在重大经营风险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提升风险防范化解能力。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对券商中国记者表示,江西出台三年房地产市场秩序大整顿,积极响应了住建部的政策方针,具有非常好导向作用。值得关注的是,《方案》提出有关部门重点监管逾期不能偿还债务,大规模延期交房等会负面舆情比较多的风险企业。这类表述在此前各地的政策文件中较少出现,体现了对房企经营风险管控的重视,企业本身如果经营较乱,其积累的风险对将明显扰乱市场秩序。
聚焦四类突出问题
在整治内容上,《方案》明确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住房租赁、物业服务四类突出问题:
在房地产开发上,将整治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开工建设;未按施工图设计文件开发建设;未按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如期交付;房屋渗漏、开裂、空鼓等质量问题突出;未按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建设配套设施。
在房屋买卖上,将整治未取得预售许可擅自预售商品房;未落实商品住房明码标价、“一房一价”制度;发布虚假违法房地产广告,发布虚假房源信息;捂盘惜售,囤积房源;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限制或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套取或协助套取“经营贷”“消费贷”等非个人住房贷款用于购房;违规收取预付款、“茶水费”等费用,变相涨价;捆绑销售车位、储藏室;捏造、散布不实信息,扰乱市场秩序等多项内容。
在住房租赁上,将整治未提交开业报告即开展经营;未按规定如实完整报送相关租赁信息;网络信息平台未履行信息发布主体资格核验责任;克扣租金押金;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强制驱赶租户;违规开展住房租赁消费贷款业务;存在“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等高风险经营行为;未按规定办理租金监管。
在物业服务上,将整治未按规定开展承接查验或承接查验发现问题未整改;未按规定公示物业服务收费项目标准、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维修资金使用情况等相关信息;超出合同约定或公示收费项目标准收取费用;擅自利用业主共有部分开展经营活动,侵占、挪用业主共有部分经营收益;指定宽带代理商、限制用户选择宽带运营商;对违规装修、高空抛物、违规占用消防通道等问题未尽劝阻、报告义务;建设单位拒不履行质量保修责任等多项内容。
此外,《方案》还提出,各市、县可结合本地实际因城施策增加整治内容。
各地陆续出台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三年行动
7月13日,住建部会同8个部门共同印发了《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希望通过三年的时间,实现房地产市场秩序明显好转,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监管制度不断健全,监管信息系统基本建立,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逐步形成,群众信访投诉量显著下降。
《方案》明确,制定本方案就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等8部门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要求,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三年行动。
不仅是江西,全国多地都陆续出台了地区性的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如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8月16日印发《安徽省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三年行动方案》。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8部门在9月10日联合印发《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实施方案》。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8部门在9月15日联合印发《云南省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方案》。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倪虹在国新办努力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有关情况发布会上表示,将运用法律、经济、行政和信息化等手段,既解决当前房地产市场秩序的突出问题,又注重完善体制和机制,从源头上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目前各地已开始行动。
倪虹明确,住建部将加大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力度,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率。住房问题一方面要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另一方面还要加大住房保障力度,共同使全体人民住有所居。
责任编辑:刘德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