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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人涉非法集结案宣判,“支联会”何俊仁等被判4至10个月

原标题:12人涉非法集结案宣判,“支联会”何俊仁等被判4至10个月

(观察者网讯)综合香港“东网”等港媒消息,涉及去年6月非法集结案15日正式宣判,何俊仁等12人被判4至10个月。

报道称,乱港组织“支联会”去年6月举行非法集会后,26名反对派人士(其中2人已离港)分别被票控“举行、明知而参与及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其中也包括正在服刑的香港“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

该案的其中4名被告黄之锋、岑敖晖、袁嘉蔚及梁凯晴早前已认罪判刑,同案的另外12名被告9日也各自承认“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

这12名认罪的被告包括何俊仁、陈皓桓、尹兆坚、张文光、郭永健、赵恩来、麦海华、梁国华、何秀兰、梁国雄、朱凯迪及杨森。

除了上述罪名之外,何俊仁、陈皓桓、尹兆坚、张文光、郭永健、赵恩来及麦海华还承认“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

15日,香港区域法院法官故雅文正式宣判:12人被判监禁4至10个月,其中3人获准缓刑。

图源:香港“东网”

图源:香港“东网”

承认2项罪名的何俊仁、陈皓桓及尹兆坚均被判10个月,其中何俊仁、陈皓桓的刑期可以与早前的案件同期执行;同样承认2项罪名的张文光、郭永健、赵恩来及麦海华,都被判8个月,其中张文光和麦海华获准缓刑18个月。

至于剩下的只承认其中一项罪名的5人,除了梁国华被判4个月,并获准缓刑12个月外,其他4人——何秀兰、梁国雄、朱凯迪、杨森——都被判6个月。其中,何秀兰、梁国雄及杨森的刑期可以与早前的案件同期执行。

同案其余被告,即黎智英、梁耀忠、李卓人、蔡耀昌、梁锦威、邹幸彤、胡志伟及何桂蓝等8人,早前表示不会认罪,案件定于11月1日开审。

“支联会”副主席何俊仁,图自港媒

“支联会”副主席何俊仁,图自港媒

2020年4月,反中乱港组织“支联会”向香港警方申请6月集会,但卫生署当时认为群众难以实行法定的防疫措施,所以不建议举办集会。警方在与“支联会”商讨安排后指出,在疫情下举行集会属于高风险活动。6月1日,警方正式发出通知,禁止“支联会”举办其所申请的集会活动。

然而,“支联会”还是呼吁市民支持悼念集会。原定集会日期当天,警方在维园一带放置多个扬声器,重申该集会已被禁止,参与者或触犯法例。

傍晚6时许,部分被告抵达维园外,向公众派发传单等物品,呼吁市民无视警方反对,进入维园集会。随后,他们和前来的市民一同前往维园足球场,当晚共有约2万人出席集会。期间由于大量人流进出维园,导致附近部分路段被封闭,交通受阻。

责任编辑:刘光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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