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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进一步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为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国家税务总局今天(9月14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帮助企业更早更便利享受税收优惠,促进企业技术进步。

《公告》明确,在2021年10月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期,企业申报第3季度或9月份的企业所得税时,可提前享受前三季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优惠。企业10月份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时,只需在预缴申报表中填写优惠事项名称和加计扣除金额,其他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同时调整优化计算方法,促进企业提前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增加流动资金,缓解资金压力,减轻办税负担。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在实际发生支出数额的基础上,再加成一定比例,作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的扣除数额进行加计扣除。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是促进企业技术进步的一项重要税收优惠政策。

(总台央视记者王楠王瑄)

责任编辑:王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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