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货拉拉女乘客坠车死亡案”司机被判过失致人死亡妻子:我选择相信他
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的“货拉拉女乘客坠车死亡”事件,9月10日在长沙市岳麓区法院进行为期一天的审理后当庭宣判:认定被告人周某春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长沙市岳麓区法院
“失去丈夫这7个月,家庭生活受到很大影响。”在接受红星新闻采访时周某春妻子李女士表示,在最艰难的时刻,她在半夜给办案民警打电话嚎啕大哭:“我一个月挣的钱,都不够赔(货拉拉事故车辆的车贷),我还有儿女要养!如果他有罪,应该受到法律制裁。如果没有,希望你们尽快放人!”
每当遇到艰难时刻,李女士就会回忆她与丈夫周某春过去的日子,以此支撑自己走下去。她说,“正因为我们共同经历了一些磨难,所以我们选择相信彼此,再难都会好好走下去。”
“不会说漂亮话”的人
因过失致他人死亡——周某春的这次意外遭遇,在妻子李女士看来,某种程度上,也和丈夫的性格有关。在李女士眼中,丈夫周某春老实、木讷,不会说漂亮话。她告诉红星新闻,从2009年5月11日领结婚证至今,丈夫周某春很少给她送花,因为他“没有那么浪漫”。
在李女士印象中,周某春比较大胆的浪漫出现在2008年,彼时,他们都在深圳打工。李女士在工厂做工,周某春在餐厅做厨师。
2008年那年,李女士没有回湖南老家益阳过年,她在深圳过年。2008年2月14日前夕,周某春给她送花,还托人传话让她下楼去接,但李女士没下楼。
因为“还没打算和他在一起”,“不打算和他在一起,我就不会去接受他的东西”李女士说。
再后来,李女士去东莞的工厂上班,周某春也“追”到东莞,并承包一个餐厅的厨房经营。餐厅里,还有李女士的舅妈,在舅妈和其他老乡撮合下,他们“在一起”了。
2009年初,李女士发现自己怀孕,这把其母亲吓了一跳。获悉女儿未婚先孕,母亲将她“轰”出家门。李女士只好来到了长沙,借宿在亲戚家里。
“为何来到长沙?”面对红星新闻记者的提问。李女士笑了,她说,“人家说要对我怀孕这事负责呀。”她所说的“人家”,就是让她怀孕、后来成为她丈夫的周某春。
和母亲“冷战”几个月后,在亲戚“围攻”和努力做思想工作后,母亲终于不舍地掏出户口本,让女儿和“那个男人”登记结婚。那是2009年5月11日,李女士记得很清楚。
但对于岳母的“恩准”,丈夫周某春自始至终不会说漂亮话。哪怕到现在,每次他到岳母家都是跟着李女士一起去的,“他就像我的仔一样,进门就喊一声‘妈’,也不会说其他。”李女士这样形容周某春,“离开我家的时候,就一句‘我走了’。”
在李女士看来,丈夫厚道、老实,勤快,但不会说好话,且不会说好话是丈夫的“致命弱点”。“你内心里感激人家没用,不说出来,人家也没必要对你好呀。”李女士说,“我妈经常在我儿子面前说她不待见我老公。”
甚至,当年李女士仅3岁的儿子问外婆,“我爸去哪儿了?”李女士的母亲也直言,“你爸被关起来了!”以至于,儿子整天念叨着:“爸爸被关起来了。”这令李女士哭笑不得。
▲坠亡的车某某和乘坐的货拉拉
女婿让女儿未婚先孕,突然将岳母一军,让其措手不及,这是岳母不喜欢这个女婿的原因。但更重要的是因为,包括李女士的母亲和外界其他一些人看来,他们不般配。
李女士直言,“我是大专学历,他是初中学历。”此外,身高方面,周某春和她一样,只有1.6米。“我穿平底鞋的话,我们一样高。但我穿高跟鞋,可就比他高了。”李女士说。
此外,李女士家境也算可以。李女士有个哥哥,但在她16岁时,彼时21岁的哥哥就过世了,她成了事实上的独生女。家人对这个独生女疼爱有加,在县城买了房子后,也搬到城里居住。
李女士嫁人后,母亲就和在工厂从事电工工作的父亲一起过日子,李女士担心母亲孤独,所以2009年,女儿出生不久,就让母亲一直带着。后来,女儿长大回长沙上学,在益阳的母亲感到有些落寞。
二胎政策放开后,别人就鼓动李女士再生一个,这样,就有人陪在她母亲身边。所以,李女士和周某春在3年前生了个儿子。
“我妈已经70岁了,还帮我带儿子。”李女士说,“但我老公一句漂亮话都不会说,比如‘妈,你辛苦了’这样的话,他也说不出来。去我家,都是跟着我屁股后面去的。”
差点撑不下去
李女士这个“不会说话”的丈夫比她小3岁,但是家里的顶梁柱。“他不做厨师后,改搞运输了。”李女士说,丈夫帮菜鸟驿站等运快递。
此外,用业余时间,周某春通过货拉拉接单拉货,一个月总共能挣上万元。这背后是周某春的勤快付出。“他好舍得搞!”李女士说,跑一趟只赚几十元的货,他也会去拉,甚至菜市场的垃圾需要运输,他开着面的二话不说就去了。
此外,周某春表哥在长沙做装修,也有些货物让他帮忙运送,同时也会推荐一些拉货的活给他。
▲庭审现场
这样,他们的小日子也过得有滋有味。2016年,他们贷款买了一套房,每个月要还约1500元,对他们夫妻来说压力不大。但周某春因过失致人死亡被抓起来后,李女士的“天”就塌了。
“我在公司负责出货质检这一块,每月就2500元至3000元。”李女士说,“老公被关起来后,车贷还没有还完,每个月我要还3011元。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我月收入不够还车贷,还要养儿女,每每想到这些问题,晚上都睡不着,会嚎啕大哭。”李女士说,丈夫运货的车是去年9月首付1.5万元买的,月供为3011元,车贷共计要还3年。但运营5个月后,突然遭遇了此事。
丈夫周某春进去后,李女士咬紧牙关,用积蓄还了3个月的月供,后来就挺不住了。她赶紧和办案民警要求退出被扣押的车子,随后找到租车公司申请退车。
租车公司方面开始并不同意,因为“合同没到期”,而且“一辆事故车,没人要。”
李女士着急了,赶紧打报告反映自身家庭困难的情况。所幸,租车公司最后同意了。“否则,我抱着一推废铁,每月还要还贷,实在活不下去了。”李女士说,快支撑不住的时候,她和女儿说,“好累!”
▲岳麓区法院入口
9月10日,为期一天审理后,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对岳麓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周某春犯过失致人死亡罪一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认定被告人周某春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红星新闻记者多次联系早前负责和媒体对接的车某某亲属,但对方一直未接电话。
坠车的女孩不幸离去,而“已经意识到车某某可能坠车的现实危险,但未制止或采取制动措施”的周某春,也为此付出了其个人和家庭的沉重代价。
红星新闻记者韦星发自湖南长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