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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公报:区议员宣誓,蔡志强因缺席被DQ,另有7人宣誓有效性存疑需提供额外材料

原标题:港府公报:区议员宣誓,蔡志强因缺席被DQ,另有7人宣誓有效性存疑需提供额外材料

[环球网报道记者康博浩]港府刚刚发布新闻公报称,港府今天(10日)举行区议员宣誓仪式,蔡志强因缺席宣誓被宣布即时离任,另外还有7名区议员今日所作宣誓的有效性存有疑问,因此已向有关区议员发信要求提供额外资料,以决定其宣誓是否有效。

港府公报:区议员宣誓,蔡志强因缺席被DQ,另有7人宣誓有效性存疑需提供额外材料

港府关于区议员宣誓的新闻公报全文如下:

《2021年公职(参选及任职)(杂项修订)条例》,已于2021年5月21日刊宪生效。该条例修订若干法例,当中规定区议员须宣誓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拥护《基本法》、效忠特区)。

政府今日(9月10日)在北角小区会堂举行中西区区议会、湾仔区议会、东区区议会和南区区议会的区议员宣誓仪式。在宣誓仪式上,出席的区议员逐一宣誓拥护《基本法》、效忠特区,并由民政事务局局长徐英伟作为行政长官授权的监誓人监誓。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的解释(《解释》),监誓人负有确保宣誓合法进行的责任,对符合该《解释》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规定的宣誓,应确定为有效宣誓;对不符合该《解释》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规定的宣誓,应确定为无效宣誓,并不得重新安排宣誓。

根据《解释》所订下的原则及相关的法律规定,监誓人确定以下区议员的宣誓为有效宣誓:

中西区区议会:1。杨哲安2。彭家浩3。杨浩然

湾仔区议会:1。顾国慧2。林伟文3。谢伟俊4。黄宏泰5。李碧仪

东区区议会:1。梁咏诗2。李清霞3。阮建中4。仇栩欣5。郭伟强6。周卓奇

南区区议会:1。林玉珍2。司马文3。梁进

东区区议会的蔡志强因缺席宣誓,已被视为《宣誓及声明条例》第20A条下,拒绝或忽略作出誓言的情况,故按照该条例的第21条,必须实时离任。此外,由于监誓人对以下区议员今日所作宣誓的有效性存有疑问,因此已向有关区议员发信要求提供额外资料,以决定其宣誓是否有效。

湾仔区议会:1。杨雪盈2。梁柏坚

东区区议会:1。韦少力2。苏逸恒3。陈荣泰4。黎梓欣

南区区议会:1。彭卓棋

责任编辑:祝加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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