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南宁:上下联动抓好巡察指导督导反馈意见整改
“对自治区巡察指导督导反馈意见,你们采取了什么整改措施,是否整改到位,有没有对照检查、举一反三,主动解决存在问题?”近日,南宁市委第一巡察组到横州市巡察机构开展督查指导时问道。
2021年4月,自治区巡察指导督导组对南宁市巡察工作开展了指导督导并反馈意见。对此,南宁市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制定整改方案,层层部署推进,扎实抓好各项整改。
近期,为确保整改落细落实,南宁市委巡察机构派出督查指导组分赴各县(市、区)对自治区巡察指导督导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指导。
“手电筒不能只照别人不照自己。以自治区巡察指导督导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为契机,发挥好市县巡察上下联动作用,查找不足,补齐短板,同步推动全市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该市委巡察办负责人介绍,该市共派出6个督查指导组,分别由巡察办、巡察组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带队深入12个县(市、区)巡察机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台账、座谈交流、现场调研等方式,督查指导整改落实情况。
督查指导过程中,各组紧盯县(市、区)巡察机构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巡察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以及被自治区巡察指导督导点出具体问题整改情况,逐项对照,严格检查。对发现的整改进展缓慢、虚化弱化等问题,当面指出,不留情面,要求立行立改、切实整改,确保不放过一个问题,不留一个死角。
“整改落实有差距、措施抓得不够严实。”在某县,督查指导组发现,该县对反馈意见存在措施不力,敷衍整改的情况,当场指出,要求立行立改。
同时,针对自治区巡察指导督导反馈意见,各组既当“监督员”,又当“战斗员”,与各县(市、区)同题共答、同向发力,对问题把脉定向,深刻剖析根源,研究整改路径,推动协同整改、一体整改。
“这次对县(市、区)巡察机构整改工作进行督查指导,既检验了整改成效,又强化了上下联动能力,有力推动巡察工作迈上新台阶。”市委第一巡察组组长总结说。
该市委巡察办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在完善联动机制、细化联动措施、创新联动模式上持续发力,把整改落实成效转化为高质量发展的动力,不断提高巡察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南宁市委第一巡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