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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北海市人民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主动投案

原标题:广西北海市人民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主动投案

中新网北海9月3日电(翟李强)广西纪检监察网3日通报,北海市人民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大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在接受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官方资料显示,王大春,男,汉族,1960年4月出生,广西灵山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7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灵山县人民法院副院长、灵山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浦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钦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河池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北海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2020年5月,退休。

责任编辑:刘德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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