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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自立名目”收取课后服务费用的真相

原标题:学校“自立名目”收取课后服务费用的真相

“感谢组织还原事实真相,及时为我们学校澄清正名......”近日,融安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到长安镇某小学召开失实检举澄清工作会,该小学校长难掩内心激动,代表与会的学校教职工进行表态发言。

校长因何故出此言?事情还要从一封举报信说起。

今年3月,有群众向该县纪委监委举报反映长安镇某小学于2020年秋季学期和2021年春季学期自立名目,违法收取课后服务费用共计160多万元。

经该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指示,交由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成立调查组,对举报信中反映的相关问题进行初核调查。

“当前教育部明令禁止有偿补课行为,学校还敢明目张胆收取费用?背后有可能涉及教育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且金额巨大,必须快查快办。”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袁组长紧急召开组务会议研究问题线索,及时确定调查思路和方案。

调查组先后对接多个职能部门提取相关佐证材料,并实地走访部分学生家长了解情况。

经查,该校2020年秋季学期和2021年春季学期实际收取的课后服务费共计164.9863万元。

“关于最近有举报反映你校存在违纪违法收取课后服务费用问题是否了解?请说说具体情况,收费依据从何而来?资金收支如何监管?”在约谈该校分管财务的领导及财务负责人时,袁组长直指问题。

“我校开展问卷调查、家委会论证、县教育局备案及自愿申请报名后确定于每天下午放学后由本校教师提供1个小时的课后服务。”

“每天安排2-3名教管人员巡视督查,防止出现集体讲课或上新课行为。”

“收费依据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规定的校内课后服务收费标准。”

“所有收取的费用全部存入校内基本户并进行专账管理,经教职工大会审议并表决通过明确和规范课后服务费的支出。”

......

该校相关负责人针对疑问逐一细致解答。

经查,这是该校为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有效解决部分家庭“放学无人接,在家无人管”难题的一项举措,通过开设一小时的课后服务,提供作业指导、篮球、书法等多门课程供学生自主选择。同时,每个学期4个月,每生每月100元的收费标准符合上级文件要求,且收取的费用按规定缴纳增值税后,分别用于发放课酬、水电开支和设备维修维护,并按季度公开收支情况。

事实真相水落石出,虽然没有出现侵占贪污行为,但也映射出了校方在宣传方面存在盲区,袁组长在第一时间组织召开澄清正名会的同时,也对校方进行了提醒谈话。

“在宣传相关文件政策精神上没有落实到位,导致部分家长误会和猜疑。”该校负责人表示,将多形式加强对政策文件和收费项目的宣传力度,同时,进一步提高政策执行力,确保课后服务工作依规依法有序开展。

“教育乱收费作为社会高度关注的民生领域热点问题之一,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充分发挥‘探头’作用,持续加大日常监督力度,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在此信访件了结处理后这样说道。(融安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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