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天津医保参保“加强版”今起实施,集中参保缴费期调整
据@天津发布,日前,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税务局发布的《关于加强和改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今起施行,有效期5年。《通知》明确了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待遇衔接、有序清理并规避重复参保、完善退费服务机制等问题的具体措施。自2022年起,未在天津市居民医保集中申报参保缴费期(10月至12月)办理下一年度天津市居民医保参保登记缴费手续的参保人员,可在下一年度随时办理当年度居民医保相关手续。同时,根据日前发布的《关于调整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期的通知》,2022年,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期由2021年9月至12月调整为2021年10月至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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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宋文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