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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丰台:全国第一批中小学校学生保护专员上岗

原标题:北京丰台:全国第一批中小学校学生保护专员上岗

新学期即将开始,教育部今年5月颁布的《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也将于9月1日起施行。新学期全国第一批中小学校学生保护专员将在北京丰台正式上岗。

8月31日,由中共丰台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丰台区教育委员会、北京市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办的“全面落实两法两规章探索依法治校新模式”学生保护工作推进会议在北京市第十八中学举行。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会议上获悉,北京丰台区委教育工委丰台区教委要求全区各中小学校都要确立学生保护专员,亮明身份,让每个学生在认为权益受到伤害的时候,都可以寻求学生保护专员的帮助。这也是全国第一批中小学校学生保护专员上岗。

所谓两法是指,《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而两规章则是指《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和《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

《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第41条第1款规定,学校“可以设立学生保护专员开展学生保护工作”,并“应当为从事学生保护工作的人员接受相关法律、理论和技能的培训提供条件和支持”。

澎湃新闻从会议上获悉,丰台区委教育工委丰台区教委邀请专业社会组织加强对学生保护专员的培训,使学生保护专员成为各中小学校开展学生保护工作的专业力量。在当天的活动上,丰台区300多名学生保护专员都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参加了第一场学生保护专员培训。

另外,丰台区委教育工委丰台区教委宣布成立丰台区教育系统学生保护委员会,推出《丰台区中小学校学生保护及依法治校管理规定(推荐文本)》《丰台区中小学校校规校纪(推荐文本)》,确定丰台区教育系统学生保护与依法治校试点校,并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法领域专家担任丰台区教育系统专兼职学生保护监察员。

全国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市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在会上表示,学校的专长在于教学,在如何处理校园欺凌等工作方面的专业能力是欠缺的,不能只是对学校提出要求和进行批评,要对学校提供支持和指导。

“在全国率先配备学生保护专员,强化培训提升学生保护专员的业务能力,抓住了落实两法两规章的关键,对全国其它地区中小学校具有重大的借鉴价值。”佟丽华表示,北京丰台区要求各中小学校建立学生保护委员会、学生申诉委员会,配备学生保护专员等做法,为中小学校处理校园欺凌、防治性侵害和性骚扰、预防校园伤害事故、处理家校纠纷提供专业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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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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