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接替辽宁省委原书记陈求发!新任中央第三督导组组长姜大明亮相
撰文|蔡迩一
全国第二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已经开启。
8月16日,全国第二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动员部署会议在京召开。第二批教育整顿对象是中央政法委、中央政法单位和省级党委政法委、政法单位。
政知君注意到,中央督导组已经陆续召开了动员部署会议。
中央督导组陆续召开会议
在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过程中,共有16个中央督导组进驻各地开展工作。
针对这次教育整顿工作对象的变化,督导工作也有了新安排:
各中央督导组负责对省级政法单位和片区内中央政法单位的直属单位、垂管单位、派出机构以及第一批教育整顿单位的延伸深化工作开展督导。
对中央政法委、中央政法各单位教育整顿的督导工作,由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直接负责。
据政知君不完全统计,贵州、重庆、陕西召开了第二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动员部署会议。
8月17日,贵州全省第二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动员部署会议在贵阳召开,中央第十三督导组组长于广洲出席。
8月20日,重庆全市第二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动员部署会议召开,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央第十三督导组组长于广洲出席。
8月25日,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央第三督导组与陕西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见面沟通会召开,督导组组长姜大明出席。
一个细节值得关注。
在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过程中,于广洲(曾任海关总署署长)就是第十三督导组的组长,率队督导重庆和贵州。但姜大明则是首次担任督导组组长,此前率队赴陕西的是辽宁省委原书记陈求发。
今年3月30日,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央第三督导组进驻陕西督导动员暨第二环节部署会议召开。
当时,中央第三督导组组长陈求发就做好督导工作作了讲话,中央督导组副组长张述元传达有关会议精神。
姜大明曾任山东省省长、国土资源部部长
如今,率队赴陕西的组长由陈求发换成了姜大明,副组长仍旧由张述元(曾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担任。
姜大明,1953年3月生,今年68岁,男,汉族,山东荣成人,在职研究生,哲学学士,1969年9月参加工作,1976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公开资料显示,姜大明早年曾担任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战士、班长、副排长、团政治处新闻报道员等。1975年4月,姜大明成为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团政治处书记,后任黑龙江国营锦河农场办公室秘书。
1978年3月,姜大明到黑龙江大学哲学系哲学专业学习,4年后成为共青团中央组织部干事,此后历任组织处副处长、组织处处长、副部长、部长等。
1993年5月,姜大明成为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1998年7月“空降”山东,15年中,他历任山东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山东省委副书记兼组织部长,山东省委副书记兼济南市委书记,山东省省长等。
2013年3月,姜大明履新国土资源部部长,5年后(2018年3月)任十三届全国政协常务委员、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
今年3月8日,全国政协委员优秀履职奖表彰仪式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汪洋为获得2020年度优秀履职奖的20位委员颁奖。
获奖的20位全国政协委员中,就包括姜大明。
在8月25日的见面沟通会上,姜大明传达党中央关于开展第二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决策部署精神,通报了督导任务和工作安排。陕西省委书记、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组长刘国中主持会议并作表态讲话。
“发现涉中央和省级政法机关干警的问题线索”
全国第二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动员部署会议提到,长期以来,中央和省级政法机关在组织领导、部署推动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要清醒看到,中央和省级政法机关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官方称,第二批教育整顿将“注重从第一批教育整顿重大违纪违法案件中顺线深挖,发现涉及中央和省级政法机关干警的问题线索”。
重点对干预司法、插手案件处理、充当司法掮客、违规插手经济纠纷、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干警家属利用干警职权或影响力从事经营活动等顽疾进行排查起底、清理整治。
在8月25日的见面沟通会上,姜大明要求,要与陕西省领导小组同向发力,重点围绕政治责任、问题查处、顽疾整治、建章立制、进度成效,全程开展驻点督导。
他提到:
要准确把握省级政法机关特点开展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科学精准施策。
要压实各级党委(党组)的工作责任,省级党委承担本地区教育整顿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做到重要工作直接部署、重大问题直接过问、重要环节直接协调、重要案件直接督办。
省级党委政法委、政法各单位承担具体责任,省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承担协同责任。
刘国中表态说,要扎实做好中央督导的配合,实事求是反映情况、汇报工作,继续用好定期沟通反馈等工作机制,主动认领督导组移交的问题,立行立改,边督边改,确保反馈问题全见底、全清零。
政知君注意到,中央第三督导组已经发布了《陕西省第二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央第三督导组邮政信箱和电子邮箱的公告》。
公告中提到,督导组进驻期间开设举报邮政信箱和电子邮箱,受理群众举报。
受理范围:
重点受理涉及陕西省委政法委、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及省监狱管理局、省戒毒管理局、西咸新区公安局等政法单位,以及在陕中央政法单位参加第二批教育整顿直属单位、垂直管理单位、派出机构干警的问题线索。
责任编辑:王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