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光荣在党50年丨黄兴刚:“不要用你的名表砸了我的饭碗!”
我出生于1937年,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孩子。1955年10月,我初中毕业,正值建国后国民党反动派余毒未清,国家正大力招收公安干警,我便积极响应国家的号召加入人民警察队伍,那年我十八岁。那时候家里穷,我从家里打包了三套衣服,其中两套还打了补丁,没有鞋,只能拖着一双木屐,“哒哒哒,哒哒哒”,背个包袱就步行去防城县组织部报道了。
加入中国共产党
报到后,根据组织安排,我先到合浦公安处(1955年7月钦州专区划归广东省,驻地在合浦并改称合浦专区,下辖钦州专区及防城县),后又来到钦州劳改场,那时的我才十八岁,便成了场里的管教员。1956年,劳改场改建铁道兵团,组织考虑到我年纪小,不宜随团东西南北征,便安排我去了北海市公安局,在市局里我主管海岸工程,当时为防台湾反动势力反攻大陆,我坚守岗位,每当夜幕降临,我都会亲自带民兵巡逻,为了顺利完成任务,整整三年,无论冬夏我都坚守岗位。也正因为自己的不懈努力,获得组织和单位的认可,得到了宝贵的入党机会。加入中国共产党的那一天,我无比激动,暗下决心,“我要更努力地工作,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成为办案能手
1959-1961年,由于“大跃进”和“反右倾”错误,加上自然灾害和苏联政府撕毁合同,我国国民经济发生严重困难。为了社会稳固和锻炼干部,1959年,组织又安排我来到农村,在这三年困难时期,作为党员干部,我奔走在田间地头,走家串户,深入群众调查,处理案件。当时农村条件尤为艰苦,全国粮食产量大概17000万吨,人均月粮食42斤,而我在村里,一个月粮食18斤,大伙都吃不饱,裤腰带勒得紧,后来忍忍也就过去了。1965年“四清运动”时期,我被安排去钦州十万大山里的派出所当指导员,一当就是14年,十四年间,从小案到大案,从查处偷盗鸡鸭到缉查走私杀人,就这样锻炼成了一名破案能手。
后来我又被派往边防部队工作,1979年越战时期,我作为边防干部,组织派我到前线,我二话不说,收拾包袱就走,那些年,我几乎把所有的精力都投到了工作上,放在家里的时间少之又少,曾经五次经过家门口都没来得及进去看一眼,远远望着家里的老人和小孩时心里觉得很是愧疚,但我知道,在组织最需要我的时候,我必须得上。
退休前最后一次调动
从边防部队转业至纪委工作是我在退休前最后一次调动,我认为纪委最重要的就是“握好”查处和审理“两把刀”,办案要经得起历史的检验。记得到审查室工作的时候,审理案件多且杂,为了理清思路,我专门准备了一本笔记本做记录,一回生、二回熟,慢慢的我掌握了工作节奏和要领,工作也越来也上手,办了很多难忘的案件。我记得有一次在办案时有当事人为了奉承我,想要送我一个名表,我当下就拒绝了,说的那句“不要用你的名表砸了我的饭碗!”到现在还记忆犹新。这些年的纪检工作经历我感触最深的就是,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就要做到廉洁奉公,不能贪小失大。俗话说,行得正坐得直,三更半夜就不怕鬼敲门。我内心知道,作为人民公仆,无论如何都不能收受群众财利,为政者廉洁纪律是极为重要的一条。
我这一生都努力地践行着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是党和国家培养了我,给了我努力的方向。我唯有用自己的青春和热血回报党和人民,这也是我一生的职责和荣耀!(口述:北海市纪委原常委黄兴刚文字整理:北海市纪委监委岑志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