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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媒:香港警方国安处致函“支联会”成员 要求提交资料

原标题:港媒:香港警方国安处致函“支联会”成员,要求提交资料

据香港“星岛网”、“东网”报道,香港警方国安处今早(25日)到“支联会”副主席邹幸彤位于中环的办公室,送交国安处信件,称根据香港国安法第43条实施细则,要求“支联会”提交资料。“支联会”声称,要开会讨论应对方式。

报道称,根据香港国安法第43条实施细则第5条,警务处处长可在保安局局长批准下,向外国政治组织或台湾政治组织或外国的代理人送达书面通知,规定组识或代理人在指定期限,按指定方式向警务处处长提交指明资料,包括在香港的活动及个人资料、资产、收入、收入来源及开支。

报道引述消息称,“支联会”近日召开常委会,并在会议上通过决议解散“支联会”,有待会员大会通过。“支联会”将召开会员大会就决议进行表决,若获得75%出席会员赞成,即可通过解散决议。

港媒此前报道,今年7月,“支联会”宣布常委人数由14人再减至剩一半,同时已遣散所有“支联会”职员。还有港媒披露,“支联会”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警方正进行调查,包括其“纲领”、资金往来等,甚至会把调查范围扩大到团体成员。

“支联会”全称“香港市民支援爱国民主运动联合会”,1989年5月21日成立。它号称拥有超过200个会员团体,但至少有一半会员长期没有参与“支联会”活动甚至早已解散,属于“僵尸会员”,而约40个当年以“××议员办事处”名义加入“支联会”的会员,绝大部分早已失去议员身份,有的前区议员甚至不知道自己“被”加入了“支联会”。今年以来,成员更是纷纷“跳船”。“支联会”核心成员目前身陷囹圄。

此前,有多个团体举报“支联会”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香港励志总会”本月17日曾到湾仔警察总部请愿,要求警方国安处调查“支联会”过去涉嫌违反国安法的活动和言论,并依法取缔。香港政研会要求彻查“支联会”是否洗黑钱。

香港执业律师黄国恩称,“支联会”的“纲领”明显违反宪法及国安法。根据宪法第一条,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意指社会主义制度是国家的根本制度,任何人去颠覆这个制度,都是违反国安法第22条颠覆国家政权罪。至于“支联会”多年来账目混乱,更有刻意隐瞒组织账目以逃税之嫌,黄国恩说,这可能触犯香港国安法第29条,即串谋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以及特区其他涉及洗黑钱的相关罪行,警方如果已掌握有力证据,可提出检控。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副主席傅健慈称,“支联会”明显是反中乱港团体,其团体成员即使跳船也不能逃避刑责。

港媒:香港警方国安处致函“支联会”成员 要求提交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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