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内新闻 > 正文

中央提名、山西省委研究决定,冯军任山西省高院党组书记

原标题:中央提名、山西省委研究决定,冯军任山西省高院党组书记

8月24日,据“山西高院”消息:8月23日,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干部大会,山西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陈安丽宣布中央和山西省委关于冯军同志的任职决定并讲话,冯军同志作了表态发言,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闫喜春、省委组织部部务委员刘鹏等出席会议。

会议宣布中央和山西省委关于省高院主要领导同志的任职决定,中央提名、省委研究决定冯军同志任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兼)。此前,孙洪山同志已任山西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

(来源:山西高院)

(来源:山西高院)

陈安丽代表省委对孙洪山同志在担任省高院院长期间的工作给予高度评价,介绍了冯军同志的基本情况。她指出,这次省高院主要领导的调整,是中央、省委从全省改革发展大局和干部队伍建设实际出发,经过通盘考虑、慎重研究决定的,希望大家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讲政治、顾大局、懂规矩、守纪律,自觉维护团结和谐的良好局面,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公开信息显示,冯军出生于1965年12月,江苏如皋人,法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山东省法学会副会长。

他曾历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联合党委书记;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党委委员、副所长;山东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兼山东省律师协会党委书记、公证协会党委书记;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副所长。

2018年3月,冯军任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

在今年8月20日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冯军辞去上述两个职务。

据中国法学网介绍,冯军具有较为丰富的理论和实际工作经验。长期从事行政法学研究和教学工作,为我国首批行政法学博士和首位行政法学博士后,在行政法学、文化法学等研究领域具有较高造诣和较大影响。出版法学著作10余部,发表论文、研究报告近百篇。代表作有《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时代背景与重大创新》、《中国公法研究历史转型的观察与思考》、《行政处罚法新论》、《公务员考选制度研究》、《国家赔偿法释论》、《关于国家赔偿法治化问题的再认识》、《关于平衡论疏漏问题的几点思考》、《关于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的几点思考》、《文化立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瑞典新闻出版自由与信息公开制度论要》等。

上任当天,冯军立即主持召开专题党组会,听取第二批队伍教育整顿开展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他强调,院领导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政治责任、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带头躬身入局,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与大家一道抓学习、抓查纠、抓整改、抓落实。各专项工作组组长要切实扛起责任,注重把握工作重点,把各项任务、实施步骤谋深谋细,确定时间表、路线图,挂图作战、精准施工,着力解决教育整顿中暴露出来的长期影响制约司法公正的深层次问题,有力推动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

原任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孙洪山,1968年1月生,山东莱州人,曾长期任职黑龙江,2018年11月调任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次年1月任院长。今年5月,他任山西省政府党组成员,省公安厅党委书记,6月任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

责任编辑:武晓东 SN241

相关阅读:
中韩建交29周年,中国驻韩大使:两国是风雨同舟的“患难之交” 贵州省长李炳军:领导干部要经常问一问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