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内蒙古首个地市级乡村振兴领导小组成立
中新网巴彦淖尔8月21日电(记者张林虎)21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乡村振兴局获悉,内蒙古首个地市级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在巴彦淖尔市成立。
记者了解到,巴彦淖尔市委、政府建立了“五级书记”抓巩固、促振兴的责任体系,完善了“市、旗县区、苏木乡镇”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在此基础上,巴彦淖尔市研究成立了市乡村振兴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书记担任,小组吸纳了44个行业部门作为成员单位,将全面贯彻中央、自治区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和方针,统筹部署实施全市乡村振兴战略工作。
与此同时,领导小组还将指导旗、县、(区、市)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和乡村振兴有关具体工作,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跨行业、跨部门问题,督促检查各级乡村振兴部门切实履职尽责,总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以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关具体工作的典型经验做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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