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倒卖银行卡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两男子被起诉
正义网贵港8月19日电(通讯员姚裕静黄宝仪)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平南县检察院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对犯罪嫌疑人黎某有、黎某华提起公诉。
2020年12月,被告人黎某有为获取非法利益,在明知他人收购银行卡用于利用网络实施犯罪的情况下,仍将其本人在中国农业银行开户办理的一张银行卡及绑定该卡的U盾、手机卡,并收购了被告人黎某华及黎某明、赵万棋、全泳伟(三人已判刑)5张银行卡及绑定的U盾、K宝及电话卡,并以2300元每套的价格出售给他人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等非法活动转账使用。截至案发,上述五张银行卡资金总流水共计8071730元,涉案诈骗金额约1685558元。
被告人黎某华在明知他人收购银行卡用于利用网络实施犯罪的情况下,为获得报酬,仍将在中国农业办理的一张银行卡及绑定该卡的U盾、手机卡以1900元的价格卖给黎某有。截至案发时,黎某华的银行卡资金流水总额795775元,其中涉及被诈骗金额225000元。
黎某有、黎某华等5名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归案后,该检察官立即与公安机关就涉案银行账户流水开展调查取证工作,经查证,该案进出流水金额近900万元。